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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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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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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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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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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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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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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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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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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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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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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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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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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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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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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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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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腊梅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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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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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2560012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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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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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罚字〔202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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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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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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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37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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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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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5元整;
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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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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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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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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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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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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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台钻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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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台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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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257330022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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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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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罚字〔2021〕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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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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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不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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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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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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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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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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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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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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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抖旅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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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抖旅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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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25MA2XJBA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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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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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罚字〔2021〕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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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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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不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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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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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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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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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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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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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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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白地镇大丽宝贝驿站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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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白地镇大丽宝贝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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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RXN62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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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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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罚字〔2021〕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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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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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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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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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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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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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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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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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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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白地镇青年旅社未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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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白地镇青年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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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RKUA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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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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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罚字〔202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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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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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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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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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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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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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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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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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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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三溪柯氏大药房将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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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三溪柯氏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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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TEAQ2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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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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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处罚〔2021〕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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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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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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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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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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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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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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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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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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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蔡家桥镇新农庄饭店
未查验供货者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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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蔡家桥镇新农庄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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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NXBRD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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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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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处罚〔2021〕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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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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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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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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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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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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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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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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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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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蔡家桥酒香饭店未查验供货者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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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蔡家桥酒香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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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QU3TY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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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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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处罚〔202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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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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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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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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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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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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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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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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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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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蔡家桥镇蓝盾家农家乐未查验供货者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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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蔡家桥镇蓝盾家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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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5MA2RMQ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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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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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处罚〔202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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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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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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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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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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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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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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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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