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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12-00018 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企业参保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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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企业参保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1-12-01
企业参保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01 10:37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事项名称

企业参保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

办理范围

全市范围参保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条件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注:同时满足以上(1)、(2)、(3)项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满足(2)、(3)项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因病退职。

所需材料

(1)单位职工: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退休报告(单位的申请报告中须附退休花名册);以灵活就业人员参续保费的:申请人申请退休报告;
(2)缴费手册(或参保证明);

(3)个人人事档案(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彩色一寸免冠近照(四张);

(6)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7)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

(8)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2.初审;3.;4.核准5.计发养老金。

注:市本级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受理,养老保险科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审查、核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计发养老金。(各县市区按各自规定办理)

办理时限

退休当月审批(未提前申报的在申报次月办理),次月计算养老金,再次月10日前发放。

注:1.如在审批过程中申请人补充材料的,不受此时限的约束。

2.受疫情影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