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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11-00372 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企业参保职工正常退休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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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企业参保职工正常退休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企业参保职工正常退休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10 10:32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名称

企业参保职工正常退休申领养老保险金核准

办理范围

市本级参保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条件

1.男性参保人员年满六十周岁,单位中女职工管理岗位的年满五十五周岁工人岗位的年满五十周岁。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年满五十五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注:以上1、2条件需同时满足。

所需材料

(1)单位职工: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退休报告(单位的申请报告中须附退休花名册);以灵活就业人员参续保费的:申请人个人申请退休报告;
(2)缴费手册(或参保证明);

(3)个人人事档案(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彩色一寸免冠近照(四张);

(6)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7)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受理;2.初审;3.;4.核准5.计发养老金。

注: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受理,养老保险科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审查、核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计发养老金。

办理时限

到达退休条件前一月申报、退休当月办理审批,次月计养老金,再次月10日前发放。

注:1.如在审批过程中申请人补充材料的,不受此时限的约束。

2.受疫情影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