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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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403-00023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监察大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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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监察大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4-03-08 15:37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将旌德县城管执法大队更名为旌德县市容环境监察大队,保留副科级(报市待批),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从全县总编制中调剂解决),核增后,县市容环境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

主要职责:(1)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等领域全部或部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2)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日常监管和执法;(3)负责工程渣土及散装货物运输查处;(4)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的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标牌以及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定的广告宣传、占道促销活动的查处工作;(5)负责建成区范围内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及综合整治工作;(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建成区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以及流浪狗的收容、处置工作;(7)负责市容管理社会化的监管工作;(8)完成城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职数:保留大队长1名(副科级)(报市待批),教导员1名(副科级)(报市待批);市容环境监察大队下设综合办公室和城东中队、城南中队、城西中队、城北中队4个执法中队,核增副大队长、副教导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各一名,均为正股级。

人员划转手续按照有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