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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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111-0003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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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1-04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4 14:54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红青代表:

 

您提出的“公路沿线居民在建筑控制区红线范围内乱堆杂物,修建临时建筑”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放物品,我们有权制止、清除。《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对建筑控制区内的堆放没有禁止条款,因此我们没有制止、清除职权,这一块应由地方镇村政府根据文明创建的需要加强管理,我们可以积极予以配合。对于建筑控制区内的临时建筑,逾期我们可以督促当事人予以拆除。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带头违规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砌筑围墙,修建地标性地面构筑物,这也给我们的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答复单位: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1 4  14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