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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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108-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本级解读】《旌德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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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本级解读】《旌德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本级解读】《旌德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31 08:36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支持作用,加快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财办预〔2019〕17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债券管理最新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办法》起草过程中,县财政局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负责科室撰写形成初稿,经财政局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以及县政府研究通过后,于2021年8月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要求从印发日起贯彻执行。

四、工作目标

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支持作用,加快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10章,41条。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项目谋划和储备、项目申报和额度分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 总则,共5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定义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共4条。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 项目谋划和储备,共3条。明确了项目谋划和储备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 项目申报和额度分配,共3条。明确了项目申报和额度分配等内容。

第五章 预算编制,共5条。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编制相关内容。

第六章 预算执行和决算,共8条。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执行和决算相关内容。

第七章 资产管理,共3条。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产管理相关内容。

第八章 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共4条。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第九章 监督管理,共4条。明确了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监督管理相关内容。

第十章 附则,共2条。明确了该办法的责任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

六、创新举措

各部门协同,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部门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分级次推进,保主保重,科学统筹好已入库专项债项目资金发行的重点和节奏。

七、保障措施

1、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发行、使用、偿还的管理和监督。

2、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本行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使用、偿还、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项目资产及项目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3、财政部门应健全专项债务风险指标体系,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逐笔监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借、用、管、还”,重点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偿还等情况进行监督。

4、财政、发展改革、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