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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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107-0010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107-0010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1 10:19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8027966

地址:安徽省旌德县江坑玻纤产业园

项目名称: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旌德县江坑刘军玻纤厂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宣城市绿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改建厂房600平方米,新增铂金坩埚26台,拉丝机26台。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一体化三格化粪池处理,清运作农肥,不外排。

废气:拉丝、烘干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拉丝、烘干产生的VOCs、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

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不合格玻璃球交供应商回收,废丝收集后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配套建设危废仓库,废活性炭、废浸润剂桶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