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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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108-0000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加强宣传信息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1〕75号
生成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3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108-0000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加强宣传信息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1〕75号
生成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3
关于加强宣传信息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10:13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全镇外宣工作,提升兴隆镇宣传工作成效,现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加强宣传信息编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宣传信息工作是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主渠道,打造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休闲养生后花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保证。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编写报送工作,紧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上级党委政府关注焦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要求

1.投稿稿件需以宣传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正确落实、挖掘党员干部及人民群众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基层发展新面貌以及我镇工作成效为主要方向。

2.稿件以文字、图片、视频为主,提供的稿件应言之有物,有一定的质量和价值,不得应付、滥竽充数。稿件格式需符合投稿要求,做到自觉署名,文责自负。

3.严格落实稿件“三审”制度,各类稿件需由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才可报送镇党建办,再经宣传委员审核后,由镇党建办统一上报。重要信息须报分管副书记或主要领导审阅。

4.镇党建办将根据上级要求和信息重点适时发布约稿,请承担约稿任务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高质量撰写相关信息,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信息任务。

三、任务分配

(见附件)

四、激励措施

1.根据全年宣传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部门宣传信息工作重视情况,评选出宣传信息工作优秀村或部门优秀信息及先进个人各若干名,由镇党委表彰。每年评选出的优秀信息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2.镇党建办转报的信息,被中央领导、市、县领导批示的,被中央或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主要党媒党刊、党委信息、政务信息、组工信息、网络媒体刊播刊发的,给予一定奖励

3.各村、各部门来稿、上稿情况将于每周进行书面通报,每月第一次周一例会上进行“月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宣传信息报送任务的,将由分管副书记约谈相关村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