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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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107-0002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林秘〔2021〕129号
生成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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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林秘〔2021〕129号
生成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0 16:50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方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销售野生兰花的提案”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全省重点山区县之一,生态环境优越,野生植物资源丰富。保护好野生植物资源是践行“两山”理论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2016年,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采挖野生植物的通告”,大力宣传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重要意义,通过张贴通告及LED显示屏等形式宣传普及野生植物保护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切实做好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工作,确保我县原生森林资源的安全和稳定发展。同时加强了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挖、收购、运输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近年来,仍有少数人为谋取利益上山私自采挖兰花、杜鹃等野生植物,破坏了我县野生植物资源和生长环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关措施,加大兰花等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乡村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全民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巡护力度。继续压实各村生态护林员巡护职责,在兰花非法采挖特定季节,加大巡护范围和频度,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三是加大排查力度。联合市场监管、城管局、森林警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菜市场、农村集市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公布举报电话,针对发现的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通过媒体进行爆光。相信随着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将会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和生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以林长制为引领,县林业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措施、加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创新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2021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