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旌德县“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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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旌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旌德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旌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旌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旌德县“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
防范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特别是5月6日至6月5日,一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6起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趋于旺盛,满负荷、超强度生产情况增多,长期积累的存量风险逐渐显露,疫情等因素影响下又产生增量风险,加之正值主汛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风险交织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李锦斌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6月9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座谈会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防汛救灾责任制,强化事故灾害防范应对,以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决定在全县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以“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为主线,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重点解决“想不到” “没人管” “管不了”的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时限,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提前做好各类防范应对准备,一旦发生灾害,快速响应、有序处置、科学应对。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防范专项检查行动
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的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风险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方面,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深刻汲取今年来典型事故教训,尤其是池州“4.6”火灾事故、滁州“4.7”闪爆事故、“5.23”意大利缆车轿厢坠落事故、“5.22”六安、“5.25”淮北污水管网施工事故教训,以及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建筑施工(房屋、市政、水利、高铁等项目)、电力、工贸、危化、非煤矿山等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实现“一遏制、一防范、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方面,要科学应对水旱、地质、森林、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指挥处置、协同联动、社会动员等机制,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坚决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努力实现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1.工作重点
(1)安全生产方面
建筑施工: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遇极端恶劣天气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停工,突出做好高处坠落、坍塌、触电、污水管网施工中毒窒息等事故防范工作。危险化学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施策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消地联合”专项检查督导,结合高温汛期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检查,督促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并落实防高温、防雷击、防洪水及内涝等安全防范措施。非煤矿山:突出已复工复产地下矿山安全监管,加强顶板、通风、运输管理和采空区、水害治理。围绕“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要求,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各类风险管控措施。交通运输:加强“两客一危”安全监管,强化汛期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范,突出抓好“七一”前后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文化旅游:抓好各类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安全管理,重点强化山岳型、涉水类景区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加强景区汛期巡查、监控和应急演练,完善景区内警示标识设置。抓好涉山涉水文物保护单位风险防范,尤其是古建筑消防隐患排查和古桥梁汛期加固等。消防:紧盯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物流仓储、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任务为主线,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火灾防控。聚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施工动火作业等突出隐患问题,做好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坚决防止“小火亡人”。工贸: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的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夯实安全基础。电力:开展发电、供电、电力安装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房屋、交通、水利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情况,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用电安全等情况专项安全检查。此外,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切实做好特种设备、民爆、 校车、防溺水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各行业领域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外包单位资质审查、管理流程,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2)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方面
水旱灾害:针对今年汛期预测全县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降水阶段性变化明显,部分地区有洪涝或内涝。影响我县的台风2–3个,较常年偏多,以及当前长江干流等水位较常年同期偏高等形势特点,认真总结去年防汛经验得失,迅速进入临战状态,紧盯中小水库、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威胁区等重点部位,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水库、干支流堤防县、乡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严格执行巡堤查险制度,确保防守责任不留空白;抢抓梅汛期来临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在建涉水工程“回头看”,清除阻水障碍,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确保安全度汛;全面摸排城市易涝点(区),逐点(区)落实管控责任;按照省防办《转发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人员转移网格化包保责任和避险措施,筑牢基层防线;统筹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确保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要。地质灾害:针对当前人类工程活动加剧、汛期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等形势特点,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公路、铁路、水利、油气管道、市政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镇、村(社区)、自然资源所、地质专业人员、群测群防员“五位一体”协同管理模式,确保强降雨期间24小时有人值守、监测、巡查、预警;坚持以搬迁避让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森林火灾:针对我县夏季持续高温、雷电多发特点,气象、林业和应急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会商研判当地森林火险形势,认真梳理整改森林防火工作短板,精心安排和落实好夏季林火各项预防及扑救工作,压实防灭火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林区巡查巡护制度,强化火源管控,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地震灾害:依托县地震检测台,深入开展地震监测工作,密切跟踪观测资料数据变化;大力推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工匠技术培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2.工作措施
(1)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安排一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在全社会激发学习热潮,提升全体市民尤其是一线员工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安全生产系列专题行活动,加大警示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2)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方面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认真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排查,重点掌握水旱、地质、森林、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二是加强部门会商,全时关注天气形势,做好监测、分析、研判、预警、预报工作,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受威胁区域群众都能提前知晓预警信息。三是坚持源头管控,组织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四是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做好应急准备,预置重点区域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确保灾情发生时,救灾物资能拿得出、供得上;加强应急值守,遇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五是加强灾害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
3.责任分工
安全生产方面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
(二)开展安全风险防范专项督导行动
县安委会成立9个督导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每组负责督导1-2个镇(经开区),具体安排见附件。
督导重点为:
1.责任落实情况。各镇、各部门及各类企业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责任情况。
2.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建立、监管执法和工作成效等情况。汛前准备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应急救援情况。各镇、各部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4.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重点督查各镇、各部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防汛救灾、防灾救灾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培训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 2021年7月1日。各镇、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应急值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降低自然灾害风险。此阶段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行动。第二阶段为7月1日至年底,持续开展各类检查行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保障全年安全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大庆即将来临,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易发期,全力保障“七一”前后安全形势稳定是首要政治任务,不容有失。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以“两个至上”的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风险防范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积极配合县督导组做好相关工作。各专项行动检查督导组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了解被检查督导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总体情况,并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检验政府及部门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当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执法追责。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等手段强化检查督导,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灾害扩大等情况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各镇、各部门开展安全风险防范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以及第一阶段情况于7月3日前报县安委办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第二阶段情况于年底前报县安委办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
专项督导行动各督导组牵头单位负责督导联络、车辆安排、督导情况反馈等,参加督导组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系人,于6月16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安委办。开展督导信息请及时报县安委办,督导总结报告由牵头单位负责于7月3日前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