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夏季是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季节,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时期,暑假来临,人流、车流加大,加之高温极易导致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异常,作业人员身心疲惫、注意力松散,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骤增。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高温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员工。要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夏季高温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管防范力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领域: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等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要落实动火和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的管理,严格执行高温时段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严禁无资质运输和不按安全规范要求的混装运输。
烟花爆竹领域:各镇和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高温时期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零售点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仓库通风散热、防火、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等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库房出入库管理、温湿度监控、产品流向登记、视频监控等,规范烟花爆竹产品堆码,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各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零售点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尾矿库)领域:各镇和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露采矿山和尾矿库的检查督查,重点排查高温天气下易发生异常的设备设施和露天矿山边坡,防止因设备设施故障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和因高温天气与降雨天气交替导致的边坡稳定,降低诱发坍塌事故。地下矿山要严格落实连续高温气象条件下矿山防冒顶、防中毒等事故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矿山企业领导下矿下井带班制度。
建设施工领域: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高温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防暑工作,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落实好高温天气室外施工人员防暑降温和大风雷雨天气防坍塌、防坠落、防雷击触电措施;要督促施工企业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配作业时间,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采取“做两头,歇中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减少员工连续工作时间,以及极端天气下暂停作业等措施,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切实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城镇燃气领域: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防范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要持续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供气企业、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非法违法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依法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交通运输领域: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车站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对桥梁、公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监管部位开展专项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发生自燃、爆燃事故;要落实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出车前心理疏导等日常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长途驾驶员定时定点休息制度,坚决防范疲劳驾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消防领域: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细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商场超市、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火灾事故发生。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做好因高温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准备。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检查、指导用电量大、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单位做好火灾防范,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旅游领域:各镇和县文旅部门要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游安全监管,督促旅游景区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易受高温、雨水损害和影响的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工作。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必须停业撤人。要加强对各旅行社的管理,加强游客夏季出行安全教育。
工贸领域: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摸排有限空间底数,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帐,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严禁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要进一步普及有限空间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让群众和企业从业人员都了解掌握进入密闭或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安全常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要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排查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强化自查自改力度,确保安全可靠。
暑期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各镇和县教体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加大暑假期间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重点水域、水库、池塘等的安全管理,做好落水救援有关工作准备。
高温季节用电安全管理: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高温天气用电量大等情况,督促企业制定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意外断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电力部门要加强对用电、用气线路、管道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做好露天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用气、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使用和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狭小、潮湿、易导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其他行业领域和单位也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做好高温季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检查,倒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四、加强预警预报,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播报高温天气信息, 加强对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夏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雷雨等预警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培训,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控,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严防因高温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旌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