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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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106-0002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报告
名称: 旌德县关于2021年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总结 文号: 旌环〔2021〕39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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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报告
名称: 旌德县关于2021年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总结
文号: 旌环〔2021〕39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6-25
旌德县关于2021年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总结
发布时间:2021-06-25 09:30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压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宣城市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宣环辐射〔2021〕17号)相关文件要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检查了全县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9家单位全部为医院、卫生院,无工业企业,辐射装置全部为Ⅲ类射线装置。

二、现场执法检查情况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宣城市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宣环辐射〔2021〕17号)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制定并印发了我县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由监测站和监察大队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的形式,对全县9家使用辐射设备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医疗机构辐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使用情况以及辐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除县妇幼保健站于2019年停用设备外,其他8家单位都配备了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开展了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及个人剂量监测,落实了辐射安全和防护的相关措施。

三、存在问题

1.白地镇卫生院在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下使用医用射线装置,已将线索移交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2.俞村镇卫生院、三溪镇中心卫生院、庙首中心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办理法人变更及新增设备手续,已下发文件要求三家卫生院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

3.县妇幼保健站于2019年上报县卫健委同意后,射线装置已贴封条停用至今,但辐射安全许可证暂未注销,已下发文件要求县妇幼保健站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辐射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对本次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严格要求,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