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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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106-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处非办【2021】7号
生成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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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处非办【2021】7号
生成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关于印发旌德县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09:25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县直各单位、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各电信主管部门、兴业融资担保公司:

根据市处非办转发省处非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处非办〔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旌德县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旌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旌德县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定于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涉及领域众多,“上网跨域”特点明显,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开展宣传月活动是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拓宽发现风险线索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镇、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辖区、行业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宣传工作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部署各镇、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结合《条例》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在本辖区、全行业、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

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各镇、各单位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要针对《条例》加强自身的培训宣传,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作用。要根据《旌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旌处非办〔2021〕6号)要求,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进网点工作要求,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加强风险摸排预警

重点针对涉农组织、养老服务、房地产、旅行社、教育培训、单用途预付卡、商贸流通、医疗、美容美发、健身、私募基金、财富管理、中介机构、金融广告等行业领域,以及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强化警示提示。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社会各界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

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宣传方式

各镇、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结合《条例》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点、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宣传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内新闻媒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并依法对非法集资进行舆论监督。

(一)拓宽宣传渠道

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镇、各单位应继续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二)丰富宣传方式

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 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各镇、各单位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5日)

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制作相关宣传材料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6月30日)

按照工作部署,充分发动各镇、各单位、各新闻媒体、各电信主管部门、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

1、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县处非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和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配合,在法制广场集中宣传和发声,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政策咨询、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掀起宣传高潮。各镇根据实际,结合“七进”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同步开展集中宣传。

2、各镇、各单位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开展持续宣传活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宣传不少于1次,网络宣传不少于1篇。

3、各镇、各单位要采取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方式,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各镇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组、网点等开展不少于1次宣讲活动。

六、广泛积极参与,材料总结报送

宣传月期间,县处非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见附件1)开展知识问答活动,请各镇、各单位积极参与,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同时处非联办编写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见附件2)供各单位宣传时使用。活动结束后,请各镇、各单位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7月14日下班前报送县处非办,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563-8602971

电子邮箱:578280989@qq.com


附件:

1.“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团队争霸赛”参与指引

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

3.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