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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06-00057 组配分类: 医疗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省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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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医疗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省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18
安徽省省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1-06-18 10:11 来源:旌德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医疗保障局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旌德县2018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到人 1、对低保对象,符合医疗救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不设病种,不设起付线。实施“一站式”救助,政策范围内合规自付医疗自付费用按70%救助,个人年度救助累计救助封顶线6000元。2、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不设病种,不设起付线。实施“一站式”救助,政策范围内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80%比例进行救助,个人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8000元。3、贫困人口。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比例及资金结算方式按照《旌德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旌卫计(2016】197号)的规定实施。4、享受民政定救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等定救对象参照低保对象“一站式”标准救助。5、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设起付线,患大病或重症慢性病救助起付线为5000元,政策范围内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5000元部分按60%比例进行救助,个人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4000元。其他大病救助起付线为10000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10000元部分按60%比例救助,个人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3000元。6、对符合救助的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按照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版)>的通知》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7、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按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以总医疗费用的75%计算)的30%比例进行救助,个人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3000元。 按政策核定 “一站式”结算 即时结算 就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