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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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105-00042 组配分类: 户籍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0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105-00042
组配分类: 户籍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0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1-05-10 16:14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居民身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

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为长三角地区居民身份证首次“跨省通办”工作摸索经验,接省厅治安总队通知,自4月21日起开展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遵循“受理地核验采集、户籍地审核签发”原则,即受理地公安机关收验申请人(监护人)证明材料、核验身份并采集信息;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省厅制证中心负责身份证的制作、发放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适用对象是16周岁以下(不含16周岁)安徽户籍人口。申请人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申请材料在全省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办理,监护人限定为父母。

(一)受理地派出所户籍民警核验申请人父亲(母亲)身份,核对相关申请材料,信息无误符合受理条件的,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并采集申请人和父亲(母亲)同框照片。

(二)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制证信息,无误的予以签发。

(三)省厅制证中心负责居民身份证的制作,根据群众自愿选择的领证方式发放证件。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的,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可领取证件;选择速递领取的,自申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