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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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6775632521/202105-00017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专栏】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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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专栏】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05-19
【就业创业政策问答专栏】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一)
发布时间:2021-05-19 08:21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企业职工培训政策

 

(一)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

 

1.政策内容

 

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培训对象

    

     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展培训以及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1.政策内容

 

对企业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培训对象: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在相应工种岗位工作满12个月以及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

 

1.政策内容

 

支持各类企业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照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2.培训对象

 

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职工和转岗转业职工为主,参训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学徒培训协议期限。(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四)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全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班申请→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相关情况录入系统→培训结束时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补贴资金。

 

政策咨询:8021179、8603679、8603689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