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宣处非[202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旌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旌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旌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
2021年5月1日起执行,为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决定在全县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进网点(以下简称《条例》宣传“七进”)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条例》宣传“七进”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增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意识,维护全县金融生态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6月两个月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进机关。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全县处非战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进企业。面向全县工厂、企业、商铺,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引导合规经营、杜绝非法集资行为。
(三)进学校。突出面向全县高中小学和幼儿、中小学生家长进行《条例》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参与非法集资。
(四)进家庭。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 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拒绝高利诱惑,理性投资,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
(五)进社区。社区要通过社区宣传栏、摆放宣传单页、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网格员负责非法集资工作的防范、预警、排查,针对老年群体要重点宣传、多警示。
(六)进村组。将《条例》作为镇、村普法教育工作重要内容,各镇、村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村民投资理财的风险防范意识,针对老年群体要重点宣传、多警示。
(七)进网点。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运用电子显示屏、营业场所摆放宣传单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提示。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镇、各主(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落实经费、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迅速部署落实。
(二)严格标准,压实责任。各镇、各主(监)管部门
要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学习培训和宣传,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防非宣传任务,留下影像资料,任务完成进展及时报县处非办。
(三)及时评估,确保实效。各镇、各主(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做到防非宣传“全覆盖”,防非教育“零距离”。县处非办7月初对各镇、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汇总和评估。
联系人:汪岩,联系电话:8602971, 邮箱:578280989@qq.com。
附件: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集中宣传标准
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