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管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对2021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交办的通知》文件要求,更好的做好今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旌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我局牵头办理12件,序号为30号、39号、57号、58号、59号、60号、61号、65号、66号、67号、68号、72号,《政协第十届旌德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20件。其中:我局牵头主办的政协提案13件,序号为32号、38号、39号、40号、41号、42号、43号、44号、45号、46号、47号、48号、49号,协办6件,序号为15号、24号、28号、33号、34号、36号。
二、办理方案
(一)明确责任分工
接到县政府办交办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政府交办文件精神,成立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承办人,负责建议、提案的具体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办理工作,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答复。
(二)细化工作安排
为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好、办实,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我局办理工作拟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底)。认真学习交办文件精神,成立领导组织,制定交办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办理工作,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
2、具体办理阶段。(4月1日至5月底)4月20日前,承办部门根据建议和提案要求,主动与他们取得联系,了解他们意愿,认真开展交流和沟通。4月底前,开展一次调查研究,针对建议、提案内容,实地开展调研。5月20前,承办部门根据走访以及调查研究等情况,形成建议、提案答复初稿,报局主要领导审核。5月底前,根据交办文件安排,承办部门将建议、提案稿上报县政府督办室审查及分管县长审定。
3、送达反馈阶段。(6月1日-6月10日)县政府督办室审查及分管县长审定后,承办部门及时形成正式建议、提案答复稿送达每位代表和委员,并按要求及时向代表、委员征求建议、提案办结满意度,填写《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和《提案办理信息反馈表》。
4、总结提高阶段。(6月底前)各承办部门,结合本部门承办实际,认真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不足,形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三)办理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工作,并作为我局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2、规范操作,讲究方法,热情办理。各承办部门要注意工作方法,切实加强调查研究,主动邀请代表当面座谈,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真正了解他们的意愿,对能解决的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应认真诚恳地向代表和委员作好详细的解释工作,力争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
附件:1.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答复模板
2.征询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评价表
3.提案办理信息反馈表
4.旌德县城管局2021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号建议、
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代表:
您(或你们)提出的“ ”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答复单位:
年 月 日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 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委员(或 委员会):
您(或你们)提出的 “ ”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答复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建议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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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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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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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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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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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评价(选择一项在其下面空格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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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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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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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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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办
理
有
何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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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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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县人大办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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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注:此表由承办单位随建议答复件发送给代表,由代表本人填写并签名,并要求代表在收到征求意见表后10天内反馈给县人大人选工委。
附件3
提案办理信息反馈表
委员:
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对我们办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对提案办理
结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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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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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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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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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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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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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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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该表由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人时组织第一提案人填写,然后与提案原件、答复一并交县政协提案委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