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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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104-00025 组配分类: 户籍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1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104-00025
组配分类: 户籍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1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1-04-01 13:37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