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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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560691225X/202101-00063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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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1-07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1-07 11:37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7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皖府法领办函202011)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推动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0年人社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坚持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一次性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106项,并及时调整实施清单和办事流程,取消数量名列省直单位第五,《安徽日报》等重要媒体广泛报道,受到人社部肯定。持续减证便民,在2019年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基础上,对19项政务服务事项的26个证明材料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明确承诺内容,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对标“自贸区建设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要求,向自贸区下放“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等3个省级管理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将厅本级“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理流程由5个压缩到3个,办理期限由法定120天压至42工作日,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组织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第一批)办事指南。

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印发了做好2020年度全省人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调整完善全省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56项调整为511项,持续推进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精细化建设和动态管理。统筹制订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截至目前,全省人社系统抽查任务完成率100%,并主动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公示抽查结果。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共认定公布158家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厅本级共向社会发布2批共20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48条“黑名单”信息,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累计归集共享“黑名单”信息237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82条。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年度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提供联合奖惩对象查询195万次。

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照后减证”。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7号),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便民化,实行容缺办理制度,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渠道获得的,不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简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工作流程,采取承诺办理方式,优化相关服务工作。

四是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成了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汇聚了全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卡等398个服务事项,通过平台共办理业务506.6万笔,7项服务事项开展7×24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实现了网站、12333电话、短信、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多位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与省政务平台对接,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统一网上支付、统一物流、统一电子证照,完成长三角“一网通办”对接任务。推动人社服务全面进驻“皖事通”,实现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考试等业务模块共42项便民服务接入“皖事通”(其中月均访问量超过1万次的高频服务事项19个),在省政务服务网共接入便民服务56项。制发《关于建立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用户名的通知》,实施“互联网+监管”,清单编制率达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90%以上,妥善处置76条风险预警信息,办结率达100%

五是积极履行人社职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印发了厅2020年民营经济工作要点,从催生壮大市场主体、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积极发挥人社职能作用,不断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组织开展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六是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20224号),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由涉企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履行相关程序听取企业家意见。涉及编制人社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政策、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民意征集专栏,公开拟出台的涉企政策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编印《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300问答》,并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对企业家集中关注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进行分类,通过问答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七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政治责任,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群体,切实提升人社服务质量,有效防范人社领域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技工院校、农民工欠薪等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线索摸排工作,截至1130日,共排查并报送公安部门线索78条。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水平,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赴全省各地督导检查各地人社政策落实情况,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化解疫情给社会经济带来的重大风险隐患。

  (二)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项目,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草案起草、专家论证等工作,目前已形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待报省政府审议。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研究提出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3项,并向省人大、省司法厅同步报送了立法草案和起草说明。

二是提高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印发《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皖人社党〔202027)《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皖人社秘〔2020224号)等,明确要求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作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必备材料之一。注重发挥厅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支持其参与政策制定等工作。

三是全面开展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清理备案工作。根据统一安排,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民法典等内容,先后组织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并在厅网站及时公布。对《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提出2条修改建议并被采纳,按时报备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

四是构建科学完备的权责清单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定,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目录并同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事项监管细则和廉政风险点目前公布的清单目录中,我厅权力事项28项,公共服务事项91项,中介服务事项1。组织开展厅行政备案事项清理工作,取消1项,下放2项,待信息平台上线后改为数据推送2项。

(三)坚持严格规范,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完善程序、发扬民主,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及企业家意见。如起草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方案时,深入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建议。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突出重点、拓展渠道,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律、政策解读、决策部署等信息100多条。

二是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政府《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由承办单位发起决策程序,厅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书。承办单位提请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重大事项或者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否则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不予审议。全年审查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66件,重大协议合同6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2件,提出合法性审查建议400余条。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厅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调整法律顾问合同,明确将“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列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做好厅公职律师(9名)年度考核工作。全年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专门法律咨询意见 100余条,直接参与厅内决策事项、法律事务处理100余件。招标确定新法律顾问团队,以固定坐班方式提高法律服务效率。

四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决策,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智库建设,充分发挥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作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人社工作影响及对策研究和新发展格局下人社思路研究,有19位专家提供了23份书面咨询报告。

(四)坚持制度引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安徽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规定》《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先后研究出台了13项相关制度,其中,在全国率先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得到人社部肯定。研究制定出台了《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配套起草了32个行政许可示范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附件。全面梳理厅行政执法公示开展情况,并督促厅相关单位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除按规定不予公开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同时委托设区的市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人社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600余人取得人社行政执法资格,做好厅机关70余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信息动态调整和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基础管理。结合国家立法动态,及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印发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安徽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全省人社系统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50)《关于2020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皖人社明电2020174),从各地选送的48件案卷中,评选出10件优秀案卷。此次评查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查重点内容,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更加严格规范。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评析,达到以评代培的效果。

(五)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按照全员、全程、动态、精准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排全厅31个机关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清理职权目录139个,绘制权力流程图133个,排查廉政风险点177个,制定防控措施359条。

二是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审计结果运用。将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离职、调整、提拔的必要条件。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就业资金、人才资金等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厅领导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厅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动参与,今年共有2位厅领导出庭应诉。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准备,坚持做到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积极配合、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全年厅本级共处理行政应诉48件,其中第一被告17件,胜诉率100%。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

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执行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向省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6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17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应,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可。收到检察机关发送1件监督通知书,我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五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以“谁制作、谁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期限,确保决策、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全年发布厅网站信息近440条。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精准解读相关政策背景和意图,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组织参加省疫情防控、省政府“六稳”“六保”等6新闻发布会。

(六)健全体制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会同省高院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增强多元处理矛盾纠纷合力。切实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制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实现调解组织名称、标识、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五统一”。印发《关于加强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推动区域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政策支持。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重点企业用工援企稳岗、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等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以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主题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有效预防新冠疫情带来的人社领域矛盾纠纷发生。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41780件,同比下降10.9%,涉及劳动者4.6万人、涉案金额11.6亿元。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仲裁终结率分别达98.62%69.79%75.61%均优于人社部指标。

二是开展信访专项工作督导。根据统一部署安排,我厅督导淮北市信访维稳工作,厅领导率队多次深入实地全程督导,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深入细致开展督促工作,先后多次电话抽查、暗访,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受新冠疫情影响,人社领域服务民生迎来新挑战,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发挥社会保障对企业的减压功能,全力维护劳动关系领域和谐稳定,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动化解疫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年度办理来电来信来访信访事项7592批(件)次。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出台《行政复议应诉有关文书签批流程》,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被复议案件答复书、行政应诉答辩状、授权委托书等签批流程作出细化规范,进一步精细化管理,确保高效稳妥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截至1210,全省各地人社部门共办理(被)复议案件152件,行政应诉案件432件。全年厅本级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3件,不予受理3件;办结被复议案件6件;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48件,出庭应诉35次。

(七)紧抓关键少数,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厅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做好表率。健全并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年度举办3期机关大讲堂(法治讲堂),厅领导主持2期青年干部理论研讨沙龙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内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二是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举办全省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核、“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开展培训,近百人参加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围绕7部人社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编发《安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3期(每期设有政策导航栏目),编印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参加全国人社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我省累计参与答题266738人次,排名全国第8位,省人社厅获得优秀组织奖。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日日学 周周练 月月比”活动,在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获得“团体一等奖”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15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为法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实行法治目标任务清单式管理。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总结材料和台账,建立完善法治建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加强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工作指导,印发《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皖人社秘〔202072号),附件中以清单形式列明年度十项重点法治工作计划和“十项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制定2020年度安徽省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包括重点普法内容、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以及普法平台等内容,并按序时进度督促推进。认真对照《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人社系统2020年度法治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人社系统2020年度法治建设督查指标清单,并列明分值权重,做到精准科学管理。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29),精准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材料要求,高位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示范创建良好氛围。当前,我厅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作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已完成公示。

三是推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本部门得到切实贯彻。压实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经第38次厅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将自查报告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四是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通过遴选、调任等方式,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增加2名工作人员,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厅机关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法律顾问、法律宣传、专家咨询、法治培训等方面安排资金,做到合理开支、保障到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标法治建设要求,当前人社法治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如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尤其是公众参与决策还存在广度深度不够问题。

2021人社法治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人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人社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新局面,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为奋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规划引领,着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研究制定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有效措施,推动全省人社法治建设走实走深。

(二)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立法项目进程。对照顶层设计制度变革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进度,及时提出修改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提请省政府和省人大审议《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争取2021年度出台。

(三)坚持深化改革,持续优化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动态调整。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精减申请材料,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

(四)坚持普治并举,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创新载体、普治结合。立足部门职能,认真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的2021年度工作任务。

(五)坚持动态清理,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启动人社政策文件库建设。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提高厅发规范性文件质量。

(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处理机制。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针对近来养老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领域新增争议,加强调查研究,深剖争议根源,有效预防行政争议高发。认真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行政复议应诉文书签批流程》等,指导市、县基层人社行政部门行政争议预防处理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