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林业局扶贫办的工作指导下,按照生态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提高政治站位,跟进研究扶贫政策,全面结合市情民情,全力推动生态扶贫各项工作,特别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梅雨超长期汛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疫情汛情应对,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总体概述
生态扶贫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旌德祥云村)
2012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在省林业局的业务指导下,积极探索和推动生态扶贫领域工作。2015年以来,我市林业扶贫工作由单一的生态补偿扶贫拓展为生态保护扶贫,随后转变成生态扶贫,由点到面逐步完善,架构了区域生态建设、护林岗位就业、生态补偿发放和生态产业带动“3+1”林业生态扶贫工作体系。2016年至今,全市共完成生态工程人工造林16.87万亩,封山育林38.47万亩,退化林修复28.46万亩,森林抚育426.49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提升1.43个百分点,有贫困人口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合林长制改革,积极开发护林岗位吸纳就业,就地转化贫困人口就业1502人,人均年增收近4000元,其中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吸纳贫困人口作为护林员530人。生态补偿全面落实精准方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现全覆盖,天然林商业性停伐管护全面落地,通过政策转移支付惠及贫困人口累计4238户10417人,发放资金564.2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结合皖南山区林业产业特点和带动脱贫特色,全市涉林带动脱贫主体增至132家,通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流转林地、收售寄卖林产品半成品等方式,每年可带动贫困户1000余人增收约300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区域生态建设“稳中有进”
生态工程建设——绩溪县万箩山森林抚育示范片
生态工程建设作为我省生态扶贫重要考核指标,同时也是有贫困人口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市高度重视生态安全,切实推动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做到“稳中求进”。2012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生态工程项目建设“一亩不少”的原则,推进长江防护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实施率100%,工程合格率100%。经统计,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76.65万亩,封山育林51.79万亩,退化林修复34.45万亩,森林抚育443.26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区间,超过30%的生态安全线一倍,位于中国“绿都”排名第八。特别是2020年,面对疫情、汛情双重影响,全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指示精神,稳固林业扶贫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不利因素冲击。面对新冠疫情对造林复工造成的困难,通过“三项举措”克服疫情影响:一是在年初通过自我加压调整任务量,有效减少疫情影响;二是3月份及时制定疫情期间造林复工具体细则,有效指导地方复工;三是领导一线督导现场指导推进工程进展,有效保证了生态工程造林任务的全面完成。面对梅雨季节的汛情,做好“三个结合”克服汛情影响:一是结合可持续经营对竹林开展抚育,引导林农采笋经营做好竹林抚育;二是结合综合经营措施推进山核桃修复,做好天目山区汛情过后林地清理、低山山核桃林地套种经济林复合经营;三是结合主体需求抓绿化苗木经营,结合大户苗木、肥料、人工信息需求抓林苗两用林抚育。
(二)护林岗位就业“稳中调优”
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生态护林员在清除林火隐患
生态护林岗位就业是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林业增加贫困人口就业、稳定贫困人口收入的重要举措。2012年以来,我局按照护林岗位开发政策和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护林岗位开发的“加与减”,实现生态护林员就业“稳中调优”。2017年通过林长制改革试点,旌德县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42人,2018年度泾县、旌德、宣州落实贫困人口就业1155人,2019年全市5个县区共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420人。2020年4月以来,我局结合扶贫公益性岗位问题整改,先后召开生态护林员整改调度及经验交流会、5月份生态扶贫调度会,组织各地开展了2轮排查整改,市级对5个县区共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和调研8次,深入23个乡镇、41个村,走访和调查了62名生态护林员,发现问题、即时反馈、即时交办。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502名贫困人口在护林员岗位就业,其中落实中央财政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530人。通过扶贫公益性岗位问题整改,全市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结构明显优化,80岁以上护林员实现全部清零,调整护林员人数达到210人,新增81人。其中,中央财政贫困人口护林员共调整42人,60岁以下人员占比达到81.8%,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占比83.5%。在年龄结构调整的同时,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各地县、乡、村三级护林组织体系已建成,共成立7支县(市、区)护林大队,97支乡镇护林中队,494支护林小队,相应的护林员组织管理制度基本完成。
(三)生态补偿发放“稳中求准”
生态补偿(公益林保护)“护”出的网红自驾游路线
——皖南川藏线公益林
生态补偿工作是释放林业生态福利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市山区林农稳定型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山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政策性和引导性作用。我市自2012年以来,扎实践行“精准扶贫”策略,认真落实生态补偿补贴到户发放,做到“稳中求准”。我市通过林业基层站,认真对接乡镇、村,核对公益林涉及林农的公益林面积、贫困户家庭人口,精准确定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贴发放资金。同时,通过逐户签订天然林商业性停伐协议,核实管护面积、测算到户补助资金,精准确定天然林管护补贴发放资金。2017年底至2020年,全市共发放天然林商业性停伐管护补贴68.2万元,涉及贫困群众938户2717人,全部到户到人登记在册。全市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贴面积7.2万亩,涉及贫困户3300余户7700余人(各年度有动态调整),累计发放补偿资金发放496万元,所有补贴贫困户均到户到人,直接通过县乡财政部门“一卡通”发放。
(四)生态产业带动“稳中扩面”
郎溪县新和村通过生态产业脱贫摘帽后带动森林旅游发展
泾县木梳产业集群——宫廷木梳生产车间一角
林业生态产业带动脱贫是发展林区贫困家庭的重要举措,我市按照产业扶贫“四带一自”要求,针对山区林业产业自身规模、结构、吸纳就业能力等特点,积极发挥地方涉林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做好生态产业带动脱贫“稳中扩面”。根据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情况,重点推动林业种植基地带动、木竹加工带动、森林旅游带动、林下经济带动、林业“三变”改革带动、林业一二三产联动带动等涉林主体带动脱贫,2016年至今,全市涉林带动主体由42家增加到132家,累计带动贫困群众3457人增收709.6万元。2019年,我局根据各地生态扶贫实际需求,将全市具有代表性的13个案例编印成《宣城市生态扶贫典型案例》,并下发至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及林业站,用实际案例指导各地推动林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
一、特色经验
(一)林业特色灵芝产业——紧密联系地方特色
旌德利用黄山东麓特有气候发展灵芝仿野生种植带动脱贫
旌德县充分利用特有气候资源,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灵芝产业产业,用足“特”字做好脱贫文章。该县云乐镇位于黄山东麓,当地小气候十分有利于中国传统“九大仙草”之一的灵芝生长。坐落于该镇的安徽黄山云乐灵芝有限公司,发现当地栎类硬阔叶林内生长的灵芝具有品质极佳的特点,通过流转贫困户退耕还林林地空间,利用2002年以来退耕还林形成的栎类硬阔叶林特色小气候,大力发展灵芝仿野生种植,生产的灵芝孢子等产品品质过硬,市场销路较好,走出了一条“租林不砍树,气候能致富”的林业特色扶贫之路。灵芝产业作为林业特色产业,与黄山东麓的自然林地小气候的结合十分紧密,“特色产业有地方特色、特色地域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地方有特色的林业产业,在带动脱贫成效上具有长效性。
(一)传统大宗林产品加工——紧密联系下游市场
泾县安徽皖南泾青太笋业有限公司大宗林产品加工带动脱贫
泾县桃花潭镇乌石、宝峰等六个村,通过发展雷竹笋深加工,走出了一条传统林业大宗产品升级发展,转型带动脱贫的道路。在第一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扶持下,乌石村等六个村积极响应,发展雷竹林基地面积达8100亩,种植农户486户。在丰富的雷竹资源基础上,当地成立安徽皖南泾青太笋业有限公司,走上规范化的商业运营轨道。一方面通过“泾县笋业专业技术协会”,实行会员制管理,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加工包装、统一品牌管理,打造“泾青太”雷竹笋品牌,向品牌、质量、管理要效益。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江浙沪下游销售市场。通过对接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健全营销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供应机制,扩大“泾青太”竹笋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目前,雷竹产品远销上海、杭州、南京等大中城市,年销售额700余万元,产销率100%。通过规范“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基地”运作模式,升级“林业企业工业管理”,提升“林产品精细加工”质量,深耕细作“大众产品细分市场”,将长三角地区作为市场销售核心地,充分延长产业链,完成了从竹林基地到下游市场的深入布局,有效抵御了“小、散、粗”林业企业常见的各类市场风险,产品销路长盛不衰,目前企业带动脱贫34户,提供就业岗位130个,辐射带动地方农户2000余户。
(二)林业加工产业集群——紧密联系贫困户特点
泾县榔桥镇针对贫困户劳动特点,通过木梳产业集群带动脱贫。榔桥镇是全国闻名的“中国木梳之乡”,全镇共有木梳生产小微企业70余家,规模企业4家,年产各类木梳8000万把,总产值超过1.8亿元。由于青壮年劳动力都流向苏浙沪大中型城市,木梳行业劳动力极度匮乏,特别是技术含量不高,报酬不多的工种,岗位吸引力不强,劳动力招募是企业的一大难题。通过深入企业及周边乡村调研,该镇发现小微企业管理上对工作时间无硬性规定,报酬上以计件工资为主,企业就业特点与需要留家照看、工作时间需要自主确定的贫困群众具有高度适配性。通过乡镇及林业部门“搭桥引线”,贫困户就近进入小微企业就业,根据岗位不同自食其力,每年能获得3000—12000元的劳动收入。以该镇西阳村华美工艺品厂为例,在不足三百平米的厂房里,全年固定或不固定有20名工人在此工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6名,人员占比30%,并且不影响企业生产。扶贫领域中,高技术壁垒的企业,对贫困户可提供的利益联结化贡献越低。立足县乡村现有产业结构,结合贫困群众的能力和特点,对当前一个阶段的脱贫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生态岗位开发——实现生态脱贫“双赢”
山区百姓就近转化为生态护林员(宣州区溪口镇护林员清理枯枝)
2017年春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河北张家口慰问基层干部群众的讲话中提到:“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生态就业,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又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收入”。生态护林岗位的开发,顺应了地方社会经济和生态保护管理的需要,开发方式相对简单,开发速度相对较快,脱贫成效相对稳定。作为安徽省首批试点林长制的地级市,我市早在2017年通过林长制开发了首批生态护林员岗位。历经4年的检验,巡山护林要求不高,强度不大,山区百姓有一定经验基础,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完全可以胜任此工作。同时,在新一轮的林业改革后,乡镇林业基层人员力量不足,村一级护林力量空缺,通过生态护林岗位开发,有效地填补了林业“最后一公里”的空白。如今,我市已有贫困群众1502人在生态护林岗位上就业,根据巡护面积和要求的不同,每年可稳定增收3600元——8000元。
(四)林业“三变”改革——集约经营带动整村脱贫
旌德县旌阳镇柳溪村,通过林权制度“三变”改革,整合村民零散森林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整村带动地方百姓稳定脱贫增收。柳溪村拥有山场面积9100余亩,但山林权属零散,以1户10余亩山场为代表的碎片化特点突出,老百姓单一树种的经营模式效益低下,严重集约了集约化经营。2017年该村争取配套项目资金65万元,成立旌德县柳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整村整合林业资源,对农户零散山场实行“山场折算入股”,集中流转到公司开展项目运营。同时,通过招商引进了两家大型林业企业,投资建成23000余亩的香榧、香榧白茶基地,一举“催化”林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使绿水青山真正产生真金白银的收益。目前,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20余万元,210余户村民山场入股,每年租金18万元,10年后另有保底分红,其中贫困户土地入股7户13人,就地常年务工16人。集约化经营带动当地务工人员200余人,每年务工增收350余万元,群众林权改革收益获得感明显增强。林业“三变”改革,通过成立村级核心经营主体“量化折股”整合林地资源,破解了林农山场点散面广效益低的困局,同时也通过入股招商,引进外来高效林业资金和管理,开启了外来资本上山入林投资产金的新局。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按照党中央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扎实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持续做好生态护林岗位就业,精准落实生态补偿发放,有效推动涉林主体带动脱贫,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发展,继续推动林农增收,为发挥林业稳定脱贫作用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