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旌德县公安局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具体岗位如下:
招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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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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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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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勤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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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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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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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旌德县户籍或在旌德县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外地户籍人员;
3.年龄要求:18-35周岁,即1986年3月15日(含)-2003年3月15日(含)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报名时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学历和录用标准可酌情放宽要求。
5.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重大失信行为;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或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笔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工作日),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旌德县公安局四楼411办公室(辅警办)。
咨询电话: 高警官 0563-8613752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政执法,以及公安相关法律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及培训机构,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根据职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安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能测试考场。
体能测试项目为:2000米跑步(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不计分值);
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将于测试当场进行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达标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四)体检
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根据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体能测试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审批录用
1、根据成绩结果,确定为录用对象,并填写《旌德县公安局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经县局辅警办审核后,报公安局党委审批录用。
2、试用期为一个月,实行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满一个月后,将正式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工资、相关待遇及加薪条件按县公安局现有相关规定办理,不低于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4、成绩合格拟录用人员,因岗位人数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录用单位可进行调剂,如不服从岗位调剂,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旌德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旌德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