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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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103-0001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旌德县卫健委2021年3月份第2周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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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旌德县卫健委2021年3月份第2周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3-12
旌德县卫健委2021年3月份第2周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2 11:52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类别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处罚决定

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罚款

警告;

罚款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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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

个体

工商户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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