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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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012-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关于开展有偿家教(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文号: 旌教〔2020〕91号
生成日期: 2020-12-08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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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关于开展有偿家教(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文号: 旌教〔2020〕91号
生成日期: 2020-12-08
发布日期: 2020-12-08
关于开展有偿家教(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12:02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宣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常态化查处制度》,经教体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有偿家教(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方葆玖

副组长:陈春华、汪光锁、王少龙

成  员:汤  辉、吴恒亮、蒋怡春、王光尧、万有田。

二、整治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重点城区中小学在职教师。

三、整治重点

(一)教师在家或租房开班举办集体补课的;

(二)教师动员、诱导、强加家长或学生要求参加有偿补课的;

(三)教师与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

(四)教师在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兼课的;

(五)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的;

(六)教师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和他人提供相关信息的。

四、整治措施

()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宣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常态化查处制度》等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对已经开办或参与有偿家教(补课)的教师,要勒令其立即停止,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学校根据其有偿家教(补课)性质、影响及认错态度,做出处理意见并报教体局。

(二)落实承诺制度。各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教师向学校签署书面《教师杜绝有偿家教(补课)承诺书》(附件1);校长向县教体局签署书面《学校无有偿家教(补课)承诺书》(附件2);学校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做出《学校无有偿家教(补课)承诺书》(附件3),学校要将承诺书张贴在学校大门口显露处,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教体局、县纪委驻宣纪检组联合成立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重点对学校周边小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加大检查力度,对仍然从事有偿家教(补课)教师,一经查出,严厉处罚,绝不姑息,并视情节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认真严肃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配合县教体局、纪检组督查,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二)各校自查自纠情况、校长承诺书(附件2)、学校承诺书(附件3照片)等资料于12月18日前上报教体局人监股。教师承诺书(附件1)由学校保管备案。

(三)开展有偿家教(补课)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各校要保持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我县育人环境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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