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教职工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11:56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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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在职人员学历层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现就全县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重要性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第一要素和核心要义,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越来越取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教师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我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学历本科率仅为50.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3个百分点,为宣城市各县市区末位。幼儿教师本科学历仅为22.5%,普通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为94.2%,其中研究生学历为5.6%,也远远落后其他县市区。因此,各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高度重视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工作。
二、 明确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各学校一定要落实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周密安排,确保我县教师学历层次达到教育现代化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将学历教育任务落实到人。
(一)各校男55周岁以下(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未达到本科学历的专任教师,都应纳入学历提升范围,力争2-3年内使我县幼儿园本科达5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本科达70%以上,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其中研究生学历不低于15%)。
(二)幼儿园学历达标要求为专科,鼓励提升至本科学历;初中、小学达标要求为本科;高中达标要求为本科,鼓励提升至研究生学历。请各学校(幼儿园)务必做好今年参加高等学校秋季本科学历层次入学报名。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教师学历水平提升
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各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在职教师学历要求和参加学历提升的方法途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位教师。让学历不不达标的教师尽量按自己所任学科选择专业,自愿选择学习方式,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对应参加而不参加提升学习的教师学校要做好劝导工作,对拒不参加提升学习的人员名单上报局人监股。
(二)教师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 各校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教师通过电大的开放教育、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等途径参加在职进修。旌德宣城旅游学校也能提供多学科本科学历教育,具体由各校进行对接。
(三)将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列入年度目标任务,教师学历提升达标工作将纳入校长年度考核内容。各校应在继续教育经费中予以列支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工作。
(四)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学习期间,继续教育学分中自我研修部分记分值8分,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自我研修部分记满分12分。
(五)在今后的县内岗位统筹资格竞评、岗位等级晋升中将增加学历计分项且提高学历赋分占比,凡今年秋季参加本科学历层次提升教育的专任教师,从2020年起岗位统筹竞争中则按本科学历标准赋分(须提供本年度参加本科学习的相关佐证材料)。
(六)在今年秋季教育统计中,各校要按照教师现有学历,更新统计数据,凡今年秋季参加本科学历提升教师,一并纳入本科学历统计范畴。
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填写《2020年旌德县中小学幼儿教师学历提升花名册》并于9月30日前报至县教体局人监股 。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