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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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101-00134 组配分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孙村镇碧云村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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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孙村镇碧云村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1-25
孙村镇碧云村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25 10:25 来源: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做好光伏扶贫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刘永富、章建华同志在全国光伏扶贫工作现场会上讲话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6号)要求,现就碧云村与双河村联村共建光伏扶贫电站2021年收益分配使用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如下。

一、收益分配计划  

根据两村协议,碧云村2021年度光伏发电净收益资金为3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小型公益事业和小微奖补等三个方面。

1.公益岗位

2021年碧云村拟设立公益性岗位3个,发放公益岗位工资22800元,占总收益资金76%,具体情况如下:

聘请建档立卡户胡*国为村环卫监督员,工资550元(绩效150元);

聘请建档立卡户方*虎为厚儒滨河路道路维护员,工资550元(绩效50元);

聘请建档立卡户胡*宝为厚石路道路维护员,工资550元(绩效50元)

2.小型公益事业

2021年碧云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3600元,占总收益资金的12%,具体情况如下:

村组路灯电费支出,支出3600元。

3.小微奖补

2021年碧云村拟设立3600元用于小微奖补,补助在疫情防控、防洪抗旱、乡村振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建档立卡户占总收益资金的12%。

二、相关制度明确

   1、联村共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不得用于偿还银行

贷款,不得用于购买村级办公用品、支付村级人员工资、代缴贫困户社保金等,不得安排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光伏扶贫收益。

2、应确保大部分收益应用于建档立卡户直接增收,对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的部分收益,应用于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直接增收;对用于奖励补助扶贫的部分收益,应用于奖励先进、补助老弱病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其余小部分收益,可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扶贫。

3、对脱贫人口中符合光伏扶贫受益条件的要及时纳入,通过虚拟到户,动态调整方法,确保光伏扶贫受益对象精准。

4、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建立相应台账,确保收支明晰,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5、对违反上级相关办法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本方案由碧云村村委会制定,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孙村镇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办备案,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告。

 

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