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农业农村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008-0009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45 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8-25
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008-0009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45 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8-25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45 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25 09:46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戴美玲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麟溪河护岸安装防护栏”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2017年我县通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对兴隆镇麟溪河及乔溪河进行了河道整理,对河道两侧涉及村庄段进行了护岸建设。项目建成后,兴隆镇政府修建了沿河道路,为改善兴隆镇人居环境,兴隆镇政府计划打造大礼村滨河绿道,已完成“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滨河绿道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其中沿河道路安装大理石栏杆,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兴隆镇政府研究通过。我局将进一步了解该项目实施进展,并在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应的建设指导。

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

 

                          

 

答复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0年8月3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