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一林一员”第四季度工作综述
【编者按】2020年第四季度,在全县各级林长的支持下,通过落实“一林一员”县级护林大队、镇级护林中队、村(社区)护林小队开展跨区域联动联防,“一林一员”工作稳步推动,全县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护林员有效履职,工作成效显著。
一、大会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储德友(县委书记)
(一)县级林长储德友,林长责任区大会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护林员44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大核心区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护林防火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会同镇村开展群防群治,未发生森林火情和盗挖、盗猎事件。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共制止非法野外用火21次,制止破坏野生植物1次。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285次,动员宣传上交非法猎捕工具22个。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132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132人次。
二、丁家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孙立志(县委副书记、县长,12月调离)
(一)县级林长孙立志,林长责任区丁家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护林员15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功能区内发现的枯死松树做到及时上报。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共制止非法野外用火26次,制止破坏野生植物7次,非法捕猎野生动物1次。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354次,动员宣传上交非法猎捕工具62个。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45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45人次。
三、玉屏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夏仕福(县委副书记)
(一)县级林长夏仕福,林长责任区玉屏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护林员37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功能区内发现的枯死松树做到及时上报。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共制止非法野外用火22次。无破坏野生植物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36次。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111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111人次。
四、龙王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王宏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一)县级林长王宏峥,林长责任区龙王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护林员25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镇政府和林业站对生态护林员的巡护日志进行检查并给予了指导。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共制止非法野外用火22次,制止破坏野生植物3次,非法捕猎野生动物1次。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153次,动员宣传上交非法猎捕工具26个。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75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75人次。
五、国省县道森林带
县级林长:王浩(县委常委)
(一)县级林长王浩,林长责任区国省县道森林带,共有护林员15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对森林长廊的巡护,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制止非法野外用火12次,无破坏野生植物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94次。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45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45人次。
六、沿河森林带
县级林长:孙军平(副县长)
(一)县级林长孙军平,林长责任区沿河森林带,共有护林员18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对河道两岸水土保持林巡护,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制止非法野外用火5次,无破坏野生植物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224次,动员宣传上交非法猎捕工具22个。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54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54人次。
七、祥云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鲍百安(副县长,12月调离)
(一)县级林长鲍百安,林长责任区祥云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护林员17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功能区内发现枯死松树及时上报。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制止非法野外用火3次,制止破坏野生植物1次,无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29次,动员宣传上交非法猎捕工具1个。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51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51人次。
八、石凫山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级林长:刘明辉(副县长)
(一)县级林长刘明辉,林长责任区石凫山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有护林员31人,10—12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未发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功能区内发现枯死松树及时上报。
(二)通过认真落实安全巡护,共制止非法野外用火37次,制止破坏野生植物5次,非法捕猎野生动物1次。
(三)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233次,动员宣传上交非法猎捕工具32个。
(四)由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培训,培训93人次;由生态护林员所在的行政村对生态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共考核9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