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旌德县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旌发〔2020〕1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
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大力建设“实力版书、美丽版书、幸福版书”提供坚强保障。
二、乡镇职能
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全面负责。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切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主要职能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本镇经济发展职能,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三资”管理,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乡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人社、民政、医保、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域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
(五)推进基层自治。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动员引导辖区内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发展服务,积极做好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六)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三、构建“五个平台”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一)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本镇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二)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三)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本镇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四)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五大平台由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协调工作。
四、机构设置
我镇为一类镇,共设置9个机构。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副科级),加挂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纳入党群综合平台。
1.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
2.负责文电的收发、登记、呈批、交办及档案、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
3.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保障、综合性文稿的组织起草等工作;
4.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5.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工作;
6.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统筹推进机关党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村党建等工作;负责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7.承担人才及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县直单位派驻机构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8.承担党建带群建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9.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0.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有关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11.协助做好归侨侨眷、无党派人士等有关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等工作;
12.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治理办公室(副科级)
纳入综合治理平台。
1.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
2.承担网格建设、管理等工作;
3.承担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
4.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5.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等服务工作;
6.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
(三)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加挂应急管理站牌子
纳入经济发展平台。
1.综合协调产业发展,加强对产业的服务与管理;负责工业、商贸等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综合协调与管理,监测经济运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2.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企业服务等工作;
3.负责统计相关工作;
4.负责科技服务、推广、宣传教育等工作;
5.协助供销综合改革,搭建为农服务平台;
6.承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股级),加挂林业站牌子
纳入经济发展平台。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水利、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农业、水利、林业技术推广、宣传、指导等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等相关工作;
4.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维修等工作;
5.承担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6.承担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7.承担林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林木采伐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8.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加挂生态环境保护站牌子
纳入综合执法平台。
1.承担清单制度建设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工作,推广运用宣传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
3.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
4.负责对巡查检查、投诉举报等途径获得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执法保障,做好相关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行政执法信息化及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等建设工作;
7.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为民服务中心(副科级)
纳入为民服务平台。
1.承担为民服务窗口制度建设,负责窗口人员管理;
2.受理有关便民服务的咨询、投诉,依法公开有关信息;
3.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
4.负责失业、工伤、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承担服务事项受理、办理、代办、转报等工作;
5.负责指导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
6.负责婚育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各类证明出具;
7.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承担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劳动监察等有关工作;
8.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工作;
9.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股级)
纳入为民服务平台。
1.承担基层自治和村建设服务工作,负责民政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辖区内敬老院监督、管理等工作;
2.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相关工作,负责文物、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收集整理及乡村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
3.承担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助学有关工作;
4.承担人口计生、卫生健康等工作;
5.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股级)
纳入经济发展平台。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财政预算、决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3.负责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负责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等工作;
4.承担乡镇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
5.负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村级财务工作,加强对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
7.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8.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股级)
纳入经济发展平台。
1.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等工作;
2.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3.负责镇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4.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
6.负责向上争取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全程协助项目业主办理项目报批等工作;
7.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
8.负责特色小镇建设、工业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
9.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编制
我镇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34名,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
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职数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镇换届时领导班子配备原则与相关要求和规定核定。
六、工作岗位
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等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不再保留或加挂相应的牌子。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镇党政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稳步稳妥实施。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保证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细化工作进度,统筹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扎实稳妥有序推进改革,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严肃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将改革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
版书镇平台、机构、岗位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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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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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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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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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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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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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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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团干、妇干、党政秘书、人大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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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办公室、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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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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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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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员、规划员、农经管理员、畜牧技术员、水利技术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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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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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股级)
|
林业站
|
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股级)
|
|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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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平台
|
综合治理办公室
(副科级)
|
信访干事、网格管理员等。
|
|
综合执法平台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科级)
|
|
生态环境
保护站
|
为民服务平台
|
为民服务中心
(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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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指导员、人社助理员、医保助理员、民政助理员、文旅干事、扶贫干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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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股级)
|
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宣退役军人〔2020〕50号)执行,综合设置在同级人武部,与同级人武部联合办公,纳入为民服务平台。
附件2
版书镇机构编制一览表
类别:一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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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编制数: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3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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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数: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职数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镇换届时领导班子配备原则与相关要求和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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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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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含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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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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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领导职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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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
副科级
|
31(含镇领导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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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二副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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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办公室
|
副科级
|
一正二副
|
序号
|
事业单位(含挂牌)
|
规格
|
编制数
|
领导职数
|
1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站)
|
副科级
|
6
|
一正一副
|
2
|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站)
|
股级
|
7
|
一正一副
|
3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保护站)
|
副科级
|
5
|
一正一副
|
4
|
为民服务中心
|
副科级
|
5
|
一正一副
|
5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股级
|
4
|
一正
|
6
|
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股级
|
4
|
一正
|
7
|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股级
|
3
|
一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