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572594/202010-00080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索引号: | 11341700MB17572594/202010-00080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双赢”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聚焦七项重点任务,提升服务品质
(一)强化规划目标引领。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科学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强化“三线一单”引领作用,确定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控策略,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布局调整。
(二)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各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储备库。持续开展“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培育创建工作,强化“绿色”企业排污指标、能源指标等资源要素保障。以规划环评优化“一地六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的规划和建设,全力推进合作区绿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对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支撑作用强、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PPP项目。
(三)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出台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亩均效率评价实施意见,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加快提升低效企业、淘汰企业落后产能,积极促进环境容量指标“腾笼换鸟”,实现环境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四)主动服务工业园区。运用规划环评成果优化项目环评审批。推动工业园区实施“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在重点企业设立环保管理联络员,围绕重点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企业梳理问题症结、解决治理难题。组建环保专家服务团队,建立“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
(五)全力保障重大项目。主动对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速度,实现项目落地、推进建设、竣工投产全过程精准服务,全力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六)暖心服务小微企业。建园区、搭平台,积极引进第三方托管服务,实施污染治理“交钥匙”工程,引导推动小微企业入区入园。推行以小微企业园为单位统一开展“区域能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实行简易程序。建立小微企业定制化联系帮扶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环境检测、治理技术、固废处置等环境资源合作共享,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精准化水平。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20个,入园集聚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并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50个,入园集聚小微企业3000家以上,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
(七)完善治污正向激励。持续推进和完善水生态补偿制度,结合“十四五”水质断面调整进一步优化补偿断面。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试点开展“环保贷”,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开展污染治理。探索开展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获得“环保诚信企业”、“绿色工厂”等称号的企业,在排污指标和能耗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在融资授信上给予政策倾斜,在先进技术治污改造等环保治理上给予资金支持,在“新、改、扩”项目环保准入上开辟绿色通道。
二、推进八大重点工程,厚植发展潜力
(一)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推进乡镇驻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2021年底前,完成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郎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郎溪经开区西区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小南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市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旌德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
(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工程。2023年底前,建成投运宁国海创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医废和危废共处置(焚烧)项目,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规范处置能力。
(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建设水阳江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泾县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广德市无量溪河治理工程、郎溪县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工程。2020年底前,启动全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
(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升级工程。通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推进安徽省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落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开展SCR脱硝改造,同步推进郎溪县、广德市5家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实施SNCR精准脱硝改造。帮扶引导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落实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进一步提升治污水平。
(五)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全力推进生产绿色化,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构建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2021年6月底前,市本级、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实现“全焚烧”“零填埋”。继续加强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园区内废弃物循环利用率,推进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磷石膏年生产40万吨土壤调理剂项目建成投运,加快推进宣城市节能利用集中供热项目工程建设。
(六)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工程。加大各类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力度,加快构建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2020年底前,完成泗安河东村桥水质自动站、水阳江水碧桥水质自动站、新郎川河梨园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西津河柏山水质自动监测站、玉水河南园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徽水河泾旌交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宣城鳌峰VOCs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力提升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监测能力、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
(七)信息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智慧城市”环保领域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执法监管、预报预警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加快优化升级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集中管理、数据共享和综合分析。继续深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建设,构建企业环境管理智慧化信息平台,有序实现环境数据整合、数据共享和数据应用。进一步完善并运用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人员数据库、随机抽查信息系统、执法装备智能系统等。加快建成南漪湖地区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高度融合卫星信息资源,形成南漪湖区域水环境空间信息一张图和立体监测网,建立水环境监测管理长效机制。
(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2020年底,完成宣城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绩溪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以及旌德县国家级“两山”创新实践基地复核工作;郎溪县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各县市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创新实践基地,2021年底实现市、县两级生态创建全覆盖。2021年底前完成全国林长制示范区创建。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公园生态绿地项目建设。
三、深化五项工作举措,提升行政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市对县(区、市)授权审批事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开展并联审批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并实现评估结果及检测数据共享共用。按照高效便捷、风险可控原则,进一步落实部分行业豁免审批、承诺审批等制度,固化疫情期间审批和执法两张“正面清单”。
(二)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期完成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发证和登记工作,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证式”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实现环境信用评价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服务模式,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市场监管等多领域跨部门应用。
(四)持续提升第三方服务水平。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机制,继续实施评估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深化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改革。健全环境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考核和退出机制,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建立健全宽严相济执法机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监管模式,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做好“处罚后服务”工作,着力强化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通报各项任务完成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确保落到实处、及时推进、按时完成。
附件:重点工作分解表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重点工作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分类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聚焦七项重点任务,提升服务品质 |
|||||
1 |
(一)强化规划目标引领 |
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0年底 |
2 |
强化“三线一单”引领作用,确定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控策略,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布局调整。 |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
2020年底并长期坚持 |
|
3 |
(二)加快绿色产业发展 |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各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储备库。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经信局 |
2021年 |
4 |
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培育创建工作。 |
市自然资源局 |
|
长期坚持 |
|
5 |
持续开展“绿色工厂”培育创建工作。 |
市经信局 |
|
长期坚持 |
|
6 |
以规划环评优化“一地六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的规划和建设,全力推进合作区绿色产业发展。 |
市生态环境局 |
|
长期坚持 |
|
7 |
推进在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PPP项目)。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
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 |
长期 |
|
8 |
(三)着力推进转型升级 |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产业布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
长期 |
9 |
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出台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亩均效率评价实施意见,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加快提升低效企业、淘汰企业落后产能。 |
市经信局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0年底 |
|
10 |
(四)主动服务工业园区 |
运用规划环评成果优化项目环评审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
长期 |
11 |
推动工业园区实施“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在重点企业推广设立环保管理联络员,开展入重点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改委 |
2020年底并长期坚持 |
|
12 |
组建环保专家服务团队,建立“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1年 |
|
13 |
(五)全力保障重大项目 |
主动对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速度,全力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局 |
|
2020年底并长期坚持 |
14 |
(六)暖心服务小微企业 |
推行以小微企业园为单位统一开展“区域能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实行简易程序。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
|
2021年 |
15 |
建立小微企业定制化联系帮扶动态管理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0年底 |
|
16 |
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20个,入园集聚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并开展绩效评价试点。 |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
市经信局 |
2020年底 |
|
17 |
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50个,入园集聚小微企业3000家以上,实施绩效评价全覆盖。 |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
市经信局 |
2022年底 |
|
18 |
(七)完善治污正向激励 |
持续推进和完善水生态补偿制度,结合“十四五”水质断面调整进一步优化补偿断面。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财政局 |
2021年 |
19 |
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试点开展“环保贷”。 |
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20 |
对获得“环保诚信企业”、“绿色工厂”等称号的企业,在排污指标和能耗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在融资授信上给予政策倾斜,在先进技术治污改造等环保治理上给予资金支持,在“新、改、扩”项目环保准入上开辟绿色通道。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
市经信局 |
长期 |
|
二、推进八大重点工程、厚植发展潜力 |
|||||
21 |
(一)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
完成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广德市政府 |
|
2021年 |
22 |
完成郎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 |
郎溪县政府 |
|
2021年 |
|
23 |
完成郎溪经开区西区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郎溪县政府 |
|
2021年 |
|
24 |
完成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小南河综合治理项目 |
宁国市政府 |
|
2021年 |
|
25 |
完成市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 |
市住建局 |
|
2024年 |
|
26 |
旌德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 |
旌德县政府 |
|
加快推进 |
|
27 |
(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
宁国海创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并投运 |
宁国市政府 |
|
2023年 |
28 |
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 |
市城管执法局 |
|
加快推进 |
|
29 |
(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
水阳江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 |
市水利局 |
|
加快推进 |
30 |
泾县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项目 |
泾县政府 |
|
加快推进 |
|
31 |
完成广德市无量溪河治理工程 |
广德市政府 |
|
2020年底 |
|
32 |
完成郎溪县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工程 |
郎溪县政府 |
|
2020年底 |
|
33 |
启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0年底 |
|
34 |
(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升级工程 |
推进安徽省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落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
泾县政府 |
|
2020年底 |
35 |
推动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开展SCR脱硝改造 |
市生态环境局、宁国市政府 |
|
2020年底 |
|
36 |
推进郎溪县、广德市5家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实施SNCR精准脱硝改造。 |
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 |
|
2020年底 |
|
37 |
(五)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
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敬亭山管委会、现代服务产业园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 |
|
2022年底 |
38 |
市本级、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实现“全焚烧”“零填埋”。 |
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宁国市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城管执法局 |
|
2021年6月底 |
|
39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磷石膏年生产40万吨土壤调理剂项目建成投运 |
宁国市政府 |
|
加快推进 |
|
40 |
建设宣城市节能利用集中供热项目工程 |
宣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宣州区政府、现代服务产业园管委会 |
加快推进 |
|
41 |
(六)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工程 |
建设泗安河东村桥水质自动站、水阳江水碧桥水质自动站、新郎川河梨园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西津河柏山水质自动监测站、玉水河南园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徽水河泾旌交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宣城鳌峰VOCs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
市生态环境局 |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0年底 |
42 |
(七)信息化建设工程 |
加快优化升级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平台建设,继续深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建设,进一步完善并运用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人员数据库、随机抽查信息系统、执法装备智能系统等。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财政局 |
2020年底 |
43 |
加快建成南漪湖地区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高度融合卫星信息资源,形成南漪湖区域水环境空间信息一张图和立体监测网,建立水环境监测管理长效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1年 |
|
44 |
(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 |
完成宣城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0年底 |
45 |
完成绩溪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 |
绩溪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0年底 |
|
46 |
完成旌德县国家级“两山”创新实践基地复核工作。 |
旌德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0年底 |
|
47 |
郎溪县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
郎溪县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0年底 |
|
48 |
完成全国林长制示范区创建 |
市林业局 |
|
2021年 |
|
49 |
完成中央公园生态绿地项目建设 |
市住建局 |
|
2020年底 |
|
三、深化五项工作举措,提升行政效能 |
|||||
50 |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
严格落实市对县(区、市)授权审批事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开展并联审批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
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局 |
|
2020年底并长期坚持 |
51 |
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完成全市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进一步落实部分行业豁免审批、承诺审批等制度。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0年底并长期坚持 |
|
52 |
(二)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完成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发证和登记工作,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0年9月底 |
53 |
(三)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实现环境信用评价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20年底并长期坚持 |
54 |
推动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市场监管等多领域跨部门应用。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
市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
55 |
(四)持续提升第三方服务水平 |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机制,继续实施评估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56 |
开展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深化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改革。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
|
2021年 |
|
57 |
健全环境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考核和退出机制,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
市生态环境局 |
|
长期坚持 |
|
58 |
(五)建立健全宽严相济执法机制 |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监管模式,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积极做好“处罚后服务”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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