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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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011-0007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部门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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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部门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0-11-05
【部门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0-11-05 15:37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10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18年9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加快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到2020年开展300个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镇建设,基本形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制度体系。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下发,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明确到2020年,全国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区、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按照自然资源部通知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借鉴浙江、湖北等省做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4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明确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试点乡镇政府需要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开展农用地整理,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第三部分,相关政策。明确试点地区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调整和规划管理,腾退出的建设用地应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流转交易,以及按相关规定减免整治区域内相关土地报批费用等多项政策。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拓宽资金渠道、维护群众权益、强化项目监管、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宣传总结示范等6个方面工作要求。

三、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通知精神,主要把握以下5个方面。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保护,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强调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严禁大拆大建、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整治后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

三是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探索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四是集成支持政策。坚持目标导向,用好用活政策。注重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整治腾退出的建设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优先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所形成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按先验收入库后通过省级指标交易平台交易方式,可在全省范围内流转、有偿调剂使用。允许合理适度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等。

五是鼓励地方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中叠加各类涉农资金和子项目。鼓励各地统筹相关项目和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以信贷、合资等形式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