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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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011-0006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名称: 遗失声明(梅德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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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名称: 遗失声明(梅德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遗失声明(梅德明)
发布时间:2020-11-30 10:46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对梅德明的不动产使用权证遗失声明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年12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原不动产使用权证(证书号:2016旌德县不动产第0000438号,自本次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时失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旌德县数据资源局一楼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265292
   遗失声明内容:
   不动产坐落(名称):旌德县旌阳镇解放北路泰科上河铭门住宅8幢C区502室

   证书号:原不动产使用权证:2016旌德县不动产第0000438号

   权利人:梅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