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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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011-00150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 文号: 皖美组发 〔2017〕 4 号
生成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011-00150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
文号: 皖美组发 〔2017〕 4 号
生成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0-11-30 15:15 来源: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浏览次数:1264 字体:[ ]


为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部署要求,根 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 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 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 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 制本规划。

一、成就回顾

2012 年 9 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的决策部署。三年多来,全省上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 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 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呈现出健康运 行、持续推进的良好态势。


  1. 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坚持规划引领,以国家、省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编制印发《安徽省美好乡村 建设规划(2012-2020 年)》、《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和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指导全省各县(市、区)科 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规划体系不断完 善。开展乡村规划评估和技术培训,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 规划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 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大力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积极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到 2015 年底,全省已建和在建省级中心村 1970 个, 实施 49.48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7 个县(区)、254 个行政 村开展了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一大批“脏乱差”的村庄 变成了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1.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动资金投入向农村倾斜。截至 2015 年底,省、市、县三级财政累计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139.4 亿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 319 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过 263.6 亿元。 加强村庄道路、安全饮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越来越多农民走上了平坦路、1874 万人饮上安全水、53 个 县(市、区)实现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以美丽乡 村建设为平台,普遍加快了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 老等社会服务配套,新建改建了一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 民健身场所、文化活动室、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 农民幸福指数。
  1. 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注重把中心村建设、环境整治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结合起来,依托各类农业示范 园区建设,着力扩大“一村一品”覆盖面,大力发展特色农 业。依托区位、生态资源等优势,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 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培育,大力发展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 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乡村旅游。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系统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构建,返乡创业人口不断增加。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 3 年增幅高于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15 年达到 10821 元。
  1. 乡风文明显著提升。深入开展五好家庭、安徽好人、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的 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大力培育文明新风。广泛开展农村志 愿服务活动,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强 化农村未成年人德育工作。实施农村“文化墙”、文化活动室、 农家书屋等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拓展文 化育人的有效载体。践行群众路线,建立了联系帮扶、结对 共建等机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精神文化生 活日趋丰富,乡风文明显著提升。


实践证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契合中央精神,符合我省 实际,顺应群众期待,是一举多得的重大民生工程。“十三五” 时期,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拓展美丽乡村的内涵和外 延,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总结中完善,在坚持中发展, 在发展中创新,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 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的攻坚期。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 设,关系广大农民福祉,关系农村长远发展,是贯彻落实五 大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是补齐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短板的重大任务;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扩大农


村发展有效投入,扩大农民就业渠道和创业空间,是新常态下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是国家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 和美丽乡村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并在视察安徽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 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重大战略举措,要规划先行,体现 农村特点,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 土风貌,留住田园乡愁。这为我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是我省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全省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 值突破 20000 亿元,财政收入突破 4000 亿元。“十三五” 期间,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 康,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全省生产 总值向 4 万亿元冲刺,综合实力必将跃上新的台阶,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重要经济基础。

三是群众愿望日益强烈。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2015 年 底,农村常住人口为 3041 万人,共有乡1249 个(其中 946个镇,303 个乡),行政村 14787 个,自然村 19.67 万个。预 计到 2020 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约为 56%,农村常住人口规模约 2500 万人。随着农民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特别是近年 来,随着一大批美丽乡村逐步建成,广大群众看到了农村实 实在在的变化,建设积极性日益高涨,这是深入推进美丽乡 村建设的最根本动力。

当前,我省美丽乡村建设也面临不少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近年来农村面貌显著改善, 但农村发展差距还很大,乡镇政府驻地环境问题仍然较为突 出,农村特别是没有列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 整治的村庄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垃圾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农村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大 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更是短中之短,亟需加快整治建设步伐。

二是投入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有些地方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 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各级 财政持续增加投入难度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群众筹资、企业和个人捐资等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是群众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一些地方由于宣传发动不 到位、工作方式方法不科学等原因,群众参与规划建设管理 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 善。工作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不利于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中心村建设技术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中心村建后管护问题 不同程度存在,影响设施持续发挥效益;有关政策文件和配 套措施的督查调度、跟踪问效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影响政策落实和工作质量。

“十三五”时期,应将美丽乡村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以更高的定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进一步增强美丽 乡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迎难而上,坚定不移全面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 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 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美丽乡 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开展垃圾、污水、 厕所改造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社会 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到 2018 年三季度前完成全省位于城市、县城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 1100 多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任务。

——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实行分层推进,加快省级中 心村和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建设进度,力争到 2020 年底,再完成 6000 个左右中心村建设,其中省级中心村 3700 多个,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 2200 多个,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 丽乡村建设要求。(详见附表)

——广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以干净整洁为目标,以清理垃圾杂物、清理乱堆乱放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整治, 到 2020 年底村庄脏乱差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积极探索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省选择巢湖市等 14 个县(市、区),开展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在如期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整治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到 2018 年 底率先完成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任务,乡村人居环 境整体提升。

表 1 “十三五”期间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1

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完成率

100%

2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3

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达标率

80%

4

中心村自来水普及率

80%

5

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6

自然村庄环境整治率

90%

7

自然村危房改造率

100%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 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政府推动、群众共建共享 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 村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 要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 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 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 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 “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 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 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 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 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 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 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 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 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三线三边”环境治理、林业增绿增 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 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 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 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 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总体布局

(一)乡村体系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充 分发挥乡镇连城接村,承上启下的作用,构建重点镇(特色 小镇)、一般乡镇、中心村、自然村四个等级的乡村居住体 系。到 2020 年,全省乡村地区形成 200 个左右重点镇、900 个左右一般乡镇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1 万个左右中心村为 基本服务单元的乡村服务体系。

一般乡镇为服务于“三农”的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建设 任务是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 乡镇政府驻地服务功能。重点镇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建设任务是增强 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的功能,促进城 乡发展一体化。在深入推进美丽乡镇建设的基础上,优先选择 80 个左右文化积淀深厚、生态环境优良、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重点加以扶持培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设 成为独具特色、产城融合、惠及群众、具有徽风皖韵的特色 小镇。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和农村人口定居的重要载 体,主要建设任务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 村产业发展。选择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设施较完善, 交通较便捷,用地条件较好,文化资源较丰富的村庄,将其 培育成为中心村。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 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

(二)空间分区

全省依据地理和经济条件,分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 沿江片区、皖西片区、皖南片区,建设各具特色和魅力的美 丽乡村。

1.皖北片区,包括亳州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

阜阳市、淮南市寿县,六安市霍邱县,滁州市凤阳县、定远 县、明光市。该片区美丽乡村建设以人居环境整治和现代农 业发展为重点,打造平原地区乡村风貌。

2.皖中片区,包括合肥市,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

叶集区、舒城县,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 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安庆市桐城市。该片区美丽乡村 建设以乡村风貌塑造和城乡设施一体化为重点,打造丘陵地 区乡村风貌。

3.沿江片区,包括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


市贵池区、东至县,滁州市南谯区、琅琊区、天长市、全椒

县、来安县,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泾县、宁国 市,安庆市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宿松县、怀宁县、望 江县。该片区美丽乡村建设以舒适人居环境和特色产业发展 为重点,打造水网地区乡村风貌。

4.皖西片区,包括六安市金寨县、霍山县,安庆市岳

西县、潜山县、太湖县。该片区美丽乡村建设以生态保育和 脱贫攻坚为重点,打造原生态山村品牌。

5.皖南片区,包括黄山市,宣城市的旌德县、绩溪县,

池州市的石台县、青阳县。该片区美丽乡村建设以传统村落 保护和乡村旅游为重点,打造文化乡村品牌。

(三)分级管控


  1. 提升乡镇驻地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乡镇驻地生态、生 产、生活空间,提升人口吸纳能力,加强乡镇政府驻地综合 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统筹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 重点加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保护人文景观,加强风貌设计,突出地 域文化特色,提升园林绿化水平,营造良好公共活动空间。 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发展休闲旅游、商贸物流、民俗文化传 承、科技教育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业。与服务“三 农”相结合,促进人口、产业和经济集聚,引导农业转移人 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向乡镇政府驻地集中。


  1. 促进中心村科学布点。优化中心村布点,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农村人口的永久居民点。村庄选址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区、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应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 源和地下采空区。在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 内,不得规划建设中心村。原则上中心村规划人口规模:皖 北片区一般不少于 1000 人,皖中及沿江片区一般不少于 500人,皖西、皖南片区一般不少于 200 人。中心村公共设施服务人口规模:皖北片区宜 3000 人左右,皖中及沿江片区宜2000 人左右,皖西片区宜 1500 人左右,皖南片区宜 1000 人 左右。



  1. 尊重自然村发展规律。规划保留的自然村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重点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实现干净 整洁目标。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危房改造等民生工 程建设,保障农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尊重群众意愿,以确 保生产生活生态安全为前提,防止大拆大建,保护自然环境, 防治自然灾害。加强村庄绿化,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 注重乡村特色保留,突出乡情美景和田园风貌。


(四)分类引导


  1. 乡镇分类引导。因地制宜、依托资源、突出重点、特 色发展,引导乡镇分类发展。重点镇分为农业服务型、工业 型、商贸型、旅游型、宜居型等类型。农业服务型镇要结合 农业生产需求和服务半径,努力完善镇内农业生产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构建镇村一体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 体系;工业型镇要坚持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发展特色 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商贸型镇要注重改善交通设施,加强商业街、集贸市场和仓储物流建设;旅游型镇要注重塑造文化风貌特 色,完善提升服务接待能力;宜居型镇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环境优美度、生活 便利度。一般乡镇要强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配套服务功能, 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1. 村庄分类引导。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的原则,引导村庄分 类特色布局,分为平原地区、丘陵地区、水网地区、山区等 类型,使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平原地区更具田园风 光,丘陵地区更具错落有致风貌,水网地区更具水乡风韵, 山区更具生态山村风貌。


平原地区类型,主要适用于地势平坦、村庄规模较大的 皖北地区,多采用街巷式布局,形态肌理根据建筑与地形、 道路的不同组合关系,沿街巷展开,主街和次巷脉络清晰, 易于随着村庄扩大逐步拓展延伸。平原地区规划设计,住房 设计、群体组合的空间布局,可结合当地的具体环境条件, 采取多种不同方案,注重田园风光的保护。

丘陵地区类型,主要适用于地形起伏、村庄规模中等的 皖中地区,多采用组团式布局,形态肌理因地就势,形成多 个彼此相对独立的组团,其间由道路、植被等连接。丘陵地 区规划设计,应选择南、东南、西南向,通风采光好的坡面; 住房建筑应结合地形,形式多样,可采用筑台、错层、叠落、 分层入口等处理手法,注重形成错落有致风貌。


水网地区类型,主要适用于水网较多,村庄规模中等的沿江片区,多采用街巷式或组团式布局,形态肌理根据水系、 地形、道路的不同关系,形成河路并行的水街水巷或多个相 对独立的组团布局。水网地区规划设计,应处理好河流与村 庄道路的关系,道路宜平行或垂直于河流走向,保护水体格 局;农房及环境布置,应结合水体环境,既要考虑防洪安全, 又要发挥滨水环境和景观优势,注重水乡风韵塑造。

山区类型,主要适用于山地高差较大,村庄规模较小的 皖南片区、皖西片区,多采用条纹式或散点式布局,形态肌 理顺应自然地形,沿不同高差的台地条纹式伸展布局或散点 分布、自然随机布局。山区规划设计,必须避开滑坡、冲沟 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农房建设宜灵活布置,形成随地形变 化、高低错落布局,慎砍树、禁挖山,保护传统肌理,弘扬 传统文化,注重山村风貌保护。

(五)设施布置


  1. 乡镇政府驻地设施布置。乡镇政府驻地按照国家、省 相关规范,依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和乡镇总 体规划,参照《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导则》,配套 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设施布置考虑区域共建共享,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2.村庄设施布置。中心村和自然村依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配套建 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切实加强农村电网、公路网、 农田水利等设施与美丽乡村设施的统筹布置,引导通信、广播电视等“合杆并线”。加强村庄卫生防疫,大中型饲养场地宜布置在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以及通风、排水条 件良好的地段,与村庄保持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加强村庄 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严禁进行高切坡、深开挖 的建设活动,应将学校、幼儿园、养老设施、变配电设施、 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室、广播站等设施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切实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风貌保护


  1. 传统村落保护。重点加强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到 2018 年底,力争 500 个村落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其中,中国传统村落达到 180 个。促进 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加强文物及非遗项目保护、 传统建筑利用示范,使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


(1)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做好村落调查,按照“一村 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确定保 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订保护管理规定。

(2)改善村落人居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供水、 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 安全设施,整治村落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

(3)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 行规划许可制度。做好技术指导,开展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培 训,发挥驻地专家和村级联络员作用。鼓励村民和公众参与, 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 保护。



  1. 农房风貌引导。因地制宜,尊重文化传统,发挥群众智慧,从历史挖掘、从当地选材、与环境协调,倡导建设具 有地域乡村特色的绿色农房,形成广泛覆盖的风景。


(1)皖北片区总体建筑风格宜采用中原地区风格。注 重保护亳州院落、淮北民居等皖北传统建筑类型;建筑形式 敦实、厚重、质朴、方整、规则,庭院围合感强,墙体色彩 深厚;屋顶坡度平缓,以深灰色砖瓦为主,沉稳大方。

(2)皖中片区总体建筑风格宜采用江淮地区风格,兼 容并蓄,融皖南民居和皖北民居的特点。注重保护江淮院落 式、天井式、桐城氏家大宅、圩寨等传统建筑类型;建筑形 式多样,组合自由,简朴且不奢华。墙体色彩以白色为主; 屋顶采用坡屋顶,以青冷色调为主。

(3)沿江片区总体建筑风格宜采用水乡雅秀特色风格, 融合江南水乡和皖南民居特点。注重保护吊脚楼等水乡传统 建筑;建筑形式较多样,前门开阔,后院紧凑,色彩沉稳, 梁架工整;墙体色彩以白色为主;屋顶坡度较大,以灰色为 主,注重与水乡地形地貌融合。

(4)皖西片区总体建筑风格宜带有部分徽派元素。注 重保护皖西南大屋等传统建筑;建筑形式简洁流畅,墙体色 彩以白色为主;屋顶坡度较大,檐口挑檐较宽,以灰色为主, 部分可采用红色等饱和度较高的颜色,注重与山区自然风貌 融合。

(5)皖南片区总体建筑风格为徽派建筑风格。注重保 护徽州民居、土墙屋、树皮屋、石屋等传统建筑类型;保护


青瓦出檐长、白粉马头墙的整体建筑形式;保护型村庄应注重保护传统村落格局和建筑,做到修旧如旧,延续传统建筑 技艺。新建村庄应在保护村落整体风貌协调的基础上,尽量 采用传统徽派建筑元素,注重与整体地理人文环境相融合。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美丽乡村规划体系

确立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先行及主导地位,建立以 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镇、乡和村庄规划 编制体系,到 2017 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完成县(市) 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顺应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调整完善,进一 步优化中心村布点规划,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未来农 村永久居住点。统筹考虑乡村布局、地形走势、山河水系、 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等因素,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时序,科学 编制乡镇政府驻地整治建设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确保符 合实际、顺应民意、彰显特色。

建立县(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参与、村民 委员会为主体、专项建设项目统筹的规划编制机制,实现乡 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 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切 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强化规划约束力,严格依法实施规划。

(二)开展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

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突出抓好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两治理一加强”的基本整治建设任

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两治理一加强”的基础上,开展 生活污水处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深 入挖掘传统文化,保持乡镇特色风貌。

乡镇政府驻地基本整治建设任务包括: 1.治脏。整治乡镇建成区道路、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河塘沟渠、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建 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环境卫生,集中开展积存垃圾清 理,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建立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做到垃圾 日产日清。2.治乱。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搭建。治理乱停乱放,完善 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 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 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乡镇建成区通达水平,结合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贯通和改善主干路, 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洼路,完善路灯、信号灯等交通安全提 醒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合理规划新建或改造集贸 市场、商贸流通网点。鼓励开发建设居民小区,满足群众进 镇居住需求,提升乡镇品位。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居民文化 健身场所,可独立占地,也可与街心绿地、公共建筑、学校 体育设施相结合。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化水平,重点强化道路沿线、乡镇出入口、空置地块等主要节点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大幅增加乡 镇绿量。


(三)加强中心村建设

继续把中心村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 自身实际,把握时序进度,分层分类推进省级中心村和市县 自主建设中心村。

省级中心村重点开展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 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 10 项整治 建设任务,打造美丽乡村“标准版”。市、县(市、区)自 主建设的中心村重点建设包括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 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 5 项内容, 打造美丽乡村“基本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建设 标准,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中心村整治建设任务包括: 

1.垃圾处理。清理积年留存垃圾。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 “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 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 方式就近处理。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注重源头减量。选 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 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


  1. 2.污水处理。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 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 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村庄接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 进行集中处理;到 2020 年,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 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世界文化遗产地、 省级以上全国历史文化名村、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等古村落, 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采取符合实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



  1. 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 全保障水平。



  1. 4.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和改造步伐,消除农村露天粪坑 。
  2. 5.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3. 6.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4.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5.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 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 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1. 9.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 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 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1.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四)推进自然村整治

全面推开自然村环境整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覆盖进 度,尽快实现干净整洁的目标。规划保留的自然村应全面完 成 2 项基本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垃圾杂物,即清理房前屋后、 路边、沟塘、村口等垃圾杂物,集中清理积年垃圾。二是清 理乱堆乱放,即清理柴草、建筑材料、农具等无序堆放。

同时应以切实解决群众生活难题的民生工程为主体,完 成所有自然村的农村危房改造,饮水达到安全标准,鼓励有 条件和实际需求的自然村,积极开展通村和村庄道路建设、 垃圾收集、卫生改厕、河道沟塘疏浚,引导房前屋后绿化整 治,引导自然村环卫作业常态化,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五)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4〕25 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2 号) 精神,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 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县域农村垃圾治理。加快实现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 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 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 为主导的模式;少数运距较远、运输不便的偏远乡镇、村庄, 就近就地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的处理方式。建立以 县乡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村集体补贴、农户适当付费的经 费保障机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探索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 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 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活垃圾收运,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质 量和水平。

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 2020 年底,采取集中 或分散处理方式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实现全 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同时,对乡镇政 府驻地未能接入污水管网的非卫生厕所进行改造。坚持规划 先行,按照“县域统筹,分类施策”的原则,组织各地编制 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选用适宜的处理模式。原 则上,建制镇采用集中处理模式;乡(集镇)、中心村根据 人口规模和居住集散程度,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模 式;自然村一般实行卫生改厕。着力破解投融资“瓶颈”。 以县为单位、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探索采用政府 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县域乡 村污水治理。

(六)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


把改善人居环境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产村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努力形成村美民富的良好局 面。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重点镇和特色小镇为支点,搭 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物流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推进农业 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 农业新型业态。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 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引领示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快 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以现代农 业示范区为平台,大力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创建, 着力扩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村镇覆盖面,推动 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着力提 高产业竞争力和效益。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产区、优 势产区、特色产区集聚,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动 返乡创业集聚发展,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 园,完善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 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发展现代农业流通服务新业态,实现农 村电子商务向村级延伸和“快递下乡”全覆盖,推进农产品 进城、农业生产资料下乡。

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以中心村为节点,以发展 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纽带,打造平原、丘陵、水网、山区 等各具特色和魅力的美丽乡村示范带、示范片,开发建设特色民宿等乡村旅游产品,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与乡村旅游业 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扶持贫困群众开 展旅游创业就业,建立景区与周边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 结机制,让贫困群众从旅游业发展中获得稳定收益。

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 展物业经济,扎实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 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探索财政投入到设施农业、光伏发电、 水电开发、乡村旅游等项目资金直接转为村集体股金或以形 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股金,以入股分红、固定 回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补助中心村建设、环境整治 和长效管护,努力走出一条既有投入又有产出的美丽乡村建 设可持续发展之路。

(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美丽乡村建设“硬件”和“软件”同步推进、物质 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提升,加快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 新农村”转变。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 农民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诚信教育, 倡导契约精神、科学精神,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 明程度。要注重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结合文明村镇、文明家 庭创建和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等,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发挥家风家训、民俗民风的 育人化人作用,着力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培育科 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向上向善的乡风民风。开


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工作。 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传承弘扬具有安徽特色的传统农耕文化、山水 文化和民俗文化,使美丽乡村“内外兼修”。加大各级各类 不可移动文物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及时做好传统村落调 查、规划编制,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 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加强保护,改善人居环 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扎实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 创新基层民主形式,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 加强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设,制定完 善乡规民约,不断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的能力和水平。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 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 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 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强化决策部署、系 统谋划、完善机制和督促检查责任。省直各相关部门都要把 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树立一盘棋思想,


完善配套政策,加强业务指导,搞好协作配合,协调一致地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各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进一步稳定队伍、充实力量,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各市要认真落实与省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压力和责 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 局。特别是县一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 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 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 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 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1. 投入保障。完善财政专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市县 三级都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 村建设皖北片区给予倾斜。


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省级建立资金整合的统筹协调 机制,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清单,创新整合方式,压实县 级政府在涉农资金整合中的主体责任,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对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资金项目进行归并, 集中财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贫困县整合资金精准用于脱贫攻坚。

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统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以政策性金 融为主体、商业性金融为补充,重点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水电路房建设等领域给予信贷支持。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 本以村(乡镇)企共建、捐资助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丽 乡村建设。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监管。


  1.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 5%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指标要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 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 10%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 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 地存量资源, 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 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 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探索 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 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 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 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 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 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 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 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 处理等公共服务。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各


地采取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等形式,在县以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把乡镇政府驻地环境整治依法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建 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加快村镇建设管理 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 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 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 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 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 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申报环节。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省级中心村申报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 议,2/3 以上中心村常住农户签字同意,由乡村自主申报, 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县级按照一定 差额比例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乡村两级积极主动、基层 组织战斗力强的村申报省级中心村。

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 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

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 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 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


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 “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 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 对纳入省级整治建设范围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省级中心 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推动督查调度常态化、制度化,重点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情况,发 现问题要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 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 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 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给予适当奖补,认真组织实 施,严格兑现奖惩,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 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 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 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 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