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基层政务公开> 救灾> 政策法规>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1912-0025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自然灾害六类救助对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19-12-04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1912-0025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自然灾害六类救助对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19-12-04
自然灾害六类救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9-12-04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1. 应灾害造成经济损失农村低保户。
  2. 因灾困难程度加深的农村五保户对象。
  3. 因受灾损失严重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
  4. 因灾无自救能力的残疾人家庭。
  5. 长期重病、大病以及无劳动能力受灾的农村贫困户。
  6. 因灾无自救能力的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军属、在乡伤残军人及带病回乡的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