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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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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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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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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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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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我县贯彻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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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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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负责本局财务、统计经费的管理;
指导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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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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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0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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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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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上级统计部门转交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承担全县统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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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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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0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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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统计普查、统计调查计划及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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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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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县政府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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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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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0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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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计划和管理的需要,组织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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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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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管理、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及时纳入政府信用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各镇、开发区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推行各项统计改革;承担妇女儿童纲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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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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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0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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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按照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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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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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能源、环境、文化产业、科技和R&D清查、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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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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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0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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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指导镇、企业及有关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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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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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员上岗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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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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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0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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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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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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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
负责文秘、财务、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档案、后勤保卫、行政事务等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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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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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80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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