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运行权力>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许可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010-00040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高铁地铁车辆用高强度复合材料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0-29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010-00040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高铁地铁车辆用高强度复合材料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0-29
《高铁地铁车辆用高强度复合材料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9 09:37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高铁地铁车辆用高强度复合材料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29日~2020年11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旌德县环保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8027966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俞村镇尚村

项目名称:高铁地铁车辆用高强度复合材料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3600 万元。其中一期工程 2000 万元,二期 4500 万元,三期 7100 万元,其中一期环保投资 75 万元,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 3.75%。项目占地面积 1750m2,年产 200 套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的车头面罩、裙板、司机室内饰等。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厕所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括扬尘、汽车尾气等,扬尘通过以下方式处理:①晴天或无降水时,对施工场地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洒水,对进出 车辆限速以减少二次扬尘。②粉尘物料输送过程各连接法兰必须严密。③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设备出料的落差。④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⑤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内道路、物料堆置场院地的尘埃及杂物并外运。⑥设置施工屏障或砖砌篱笆围墙,在施工现场周围应按规定修筑防护墙及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⑦对各类扬尘,分别采取进出车辆冲洗、路面铺装、洒水、清扫、设防尘网、材料堆放遮盖、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化学抑尘剂等措施。⑧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遮盖,防止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土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撒漏。⑨要在开工前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⑩安装渣土运输车辆 GPS 定位系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项目生产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颗粒物通过水帘+15 米高排气筒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通过集气罩+光催化氧化+活性炭+15 米高排气筒处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和表5“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项目应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并采取相关减噪隔声等。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隔离等措施处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土方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堆放地点堆放。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余料、废糊制工具、废树脂、空树脂包装桶 、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边角余料收集后外售;废糊制工具、废树脂、空树脂包装桶 、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后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