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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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010-00029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互动回应】旌阳镇新庄村张先生反应问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010-00029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互动回应】旌阳镇新庄村张先生反应问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互动回应】旌阳镇新庄村张先生反应问题
发布时间:2020-10-15 15:19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阳镇新庄村张先生:因国家要求土地复耕,所以在测量之后跟村里都签合同盖章了,一共是十几亩地需要复耕,但是现在村里开始组织挖机挖地只挖了五小块不到一亩,大面积的不挖,张先生问村里,村里又说是因为国土局还没测量所以不能挖。张先生的问题是如果还没有测量为什么合同都已经签好了呢?这明显是村里做表面工作糊任务,希望政府帮忙处理一下。


      回应:你反映的新庄村土地复垦中做表面工作糊任务的问题已收悉,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处,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反映因国家土地复垦需要,新庄村与其签订复垦合同后,一共是十几亩地需要复垦,但在实际复垦中村只组织挖机挖几块小地块,大面积的不挖,张先生询问村里时,村答复说因国土局还未测量的地块不能挖,张先生的问题是如果还未测量为什么签订合同,是村里做表面工作糊任务。     

  二、调处情况     

  经了解,新庄村此次计划复垦4块集中连片地共70亩,涉及第一、第二村民组13户村民。复垦地块在县国土局事先勘测地块内,复垦面积以县国土局最终测量面积为准。    

  张先生系新庄村一组村民,复垦中的一块5.6亩集中连片地在张先生兄弟三人的山场,张先生哥哥口述土地为兄弟三人共有,新庄村分别与兄弟三人签订复垦合同,约定复垦地块、面积以县国土局最终测量为准。截止目前,新庄村已完成50余亩土地的复垦,发现5.6亩土地属张先生哥哥和另一张姓农户,张先生要求村里扩大复垦范围,把自己土地也进行复垦。     2020年10月9日上午,镇村工作人员与张先生共同到复垦地块进行现场沟通,并当面拨打国土所电话表达扩大复垦范围的诉求,因程序规定必须在事先勘测的图版范围内进行复垦而未果。张先生虽对此表示理解但仍希望解决自家土地复垦问题,还要求村里恢复复垦时从他家山场经过的机耕路,并赔偿因开路毁坏毛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镇村将继续和张先生保持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及时赔付毛竹损失,协调解决机耕路问题。如该户确需恢复机耕路,镇村将按照程序予以修复,并适当拓宽原来山间小路,确保复垦田地达国家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