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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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005-0009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 2020 年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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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 2020 年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14
关于 2020 年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14 16:17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火点情况

      2020 年起,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行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并每日公布监测情况。为落实全区域、全天候秸秆禁烧规定,市大气办于 3 月 20 日启动秸秆禁烧“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截至 5 月 5 日,“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共发现秸秆焚烧火点 79 个(含部分待核销疑似火点,下同),其中郎溪县 36 个、宣州区 18 个、广德市 14 个、泾县 7 个、旌德县 2 个、宁国市 1个、绩溪县 1 个。

二、存在问题

(一)秸秆焚烧现象反弹明显。截至 5 月初,我市“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火点数已超过 2019 年全年火点数,其中郎溪县、宣州区、广德市秸秆焚烧现象较为严重,部分乡镇秸秆焚烧屡禁不止。

(二)禁烧新要求落实不到位。根据省秸秆禁烧工作最新要求,自今年开始,除秸秆外,露天焚烧荒草、垃圾、落叶等废弃物均纳入露天禁烧管理范围,禁烧管理时段也由原来的“夏秋两季”转变为目前的“全年化”。部分地区思想认识不足,停留在过去“夏秋两季”禁烧惯性思维中,对除秸秆外其他露天焚烧监管也存在薄弱环节,禁烧工作常态化不足,禁烧长效机制不健全。

(三)禁烧工作形势严峻。目前,我市油菜已进入收割期,小麦收割期也已临近,加之“三夏”时节抢收抢种特点,焚烧秸秆风险随之加大,秸秆禁烧任务重、压力大。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秸秆禁烧又是蓝天保卫战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实现。各地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全区域、全天候”禁烧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禁烧工作存在的问题,完善禁烧工作方案,抓好工作执行,坚决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继续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包保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络清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禁烧责任压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尤其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禁烧责任。继续落实秸秆禁烧包村到户到地的工作办法,全面推广风险保证金、绩效奖惩等有效手段。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督导,其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导宣州区,市发改委负责督导郎溪县,市交通局负责督导广德市,市林业局负责督导宁国市,市经信局负责督导泾县,市财政局负责督导绩溪县,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导旌德县,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市经开区。
三是加大管控力度。各地要建立健全辖区内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将露天焚烧荒草、垃圾、落叶等废弃物一并纳入禁烧管理范围内,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组建应急队、派出流动哨等经验做法,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以及往年火点多发区域、易发生大面积焚烧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展 24 小时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适时曝光违法焚烧行为典型案例,强化震慑力。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加强行政问责和绩效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或发生秸秆焚烧的有关地区和单位,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对省、市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市大气办将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秸秆禁烧责任追究的通知》(宣办电〔2017〕130 号)等文件要求,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对禁烧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将按照《宣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移交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是严肃火点核销。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地要严肃“蓝天卫士”监测火点现场核查处置及核销工作,杜绝不严不实现象。原则上应于火点通报后立即派员到场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对不属于露天焚烧火点、火灾事故或其他确需核销火点的,由火点所在乡镇(街道)填报火点核销申请表(附件 2),县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并于火点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将核销申请表报送至市大气办,逾期将不再受理核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