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大气办《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宣大气办[2020]32号)要求,今年我县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为初步掌握我县城区各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摸底调查,初步掌握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和排放水平,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城区范围内(包括开发区)的单位或个人购置、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燃用柴油)。具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园林机械(包括水泵、草坪机、油锯、割灌机等)、农业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增氧机等)、材料装卸机械、空气压缩机、发电机(机组)等(具体见附件 2)。
三、时间安排
2020年7 月1日-8月 1 日,各有关单位对城区管理范围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调查摸底,并按照附件要求,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分类进行统计。
四、任务分工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堆煤场内使用或备用的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摸排(如叉车、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等)。
县交运局:负责道路施工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摸排(如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自卸车、破碎机、钻探机、吊装机、发电机等)。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摸排(如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破碎机、钻探机、发电机等)。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农业、渔业生产、水利工程施工、河道采砂及堆放场地(含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堆沙场)等方面使用的燃油机械设备摸排(如推土机、挖掘机、抽沙机、破碎机、钻探机、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增氧泵等)。
县征迁办:负责征地拆迁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如挖掘机、推土机等)。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园林绿化、市政给排水、渣土场等方面使用的燃油机械设备摸排(如草坪机、油锯、水泵、推土机、挖掘机等)。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