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旌德县凤形山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旌德县环保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8027966
地址:旌德县凤形山
项目名称:旌德县凤形山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旌德县民政局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皓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旌德县凤形山,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20亩,新建殡仪馆1座、停车场1处,包括追悼区、业务区、灵堂区、火化区、办公区等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包括火化炉3台,遗物焚烧炉1台,全年火化遗体1500具,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电路等设施。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洗尸废水经消毒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氧化塘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标准。
废气:火化炉、遗物焚烧炉废气通过急冷除酸装置+火星拦截+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中表2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DDN型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400m。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吸收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长街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花篮、花圈等粉碎后产生的残渣,除尘器收集的灰渣、生活垃圾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资质单位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