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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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008-0004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旌德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8-25
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008-0004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旌德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8-25
旌德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5 08:57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 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 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及分工

(一)成立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领导组

长:戴黎辉   县卫健委副主任         13865344230

员:陈锋荣   县卫健委医政股负责人   13515638336

江承发   县卫健委中医药股负责人 13966195169

    县卫健委医改股负责人   13865375010

胡云海   县医院院长助、医务科长 13956585280

吕海林   县中医院副院长         13966239658

鲍宁红   县卫健委医政股副股长   18056368522

    县卫健委医政股科员     18155913525

联络人:陈锋荣   13515638336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和指导,组建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开展对临床医务人员救治技术指导培训;承担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专家组

 长:胡云海

副组长:吕海林

 员:江承发、任云丽、田玉林、张后龙、胡霖、刘成林、计越胜、程明、杨后长、徐成旺、陆小霞、汪建明、赵军辉、黄秀玲、许义椿、俞晓兰、楼云峰

联络人:胡云海  13956585280

工作职责:医疗救治组人员及各专家组在县卫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承担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医疗救治、中医药救治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开展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成立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核酸采样组

 长:段玉娣

副组长:丁玉蓉

 员:张姝婷、周霞、鲍凌燕、田媛、刘欣月、朱振慧、徐慧玲、程雪倩、黄斌、张飞燕、汪雅莉、谢玉玉、徐霏、黄睿妮、刘柴琴、朱丽娜、陈丹、李淑红、陈梦瑶、江婵媛、丁洁 、胡成 、方兰芳 、范琳琳 、陈菊莲 、程萍 、王健 、许奕妮 、喻芳 、宋晓玲 、汪美婷 、汪娟、崔云、叶子、江晨、舒丹、贺文韬、张伟红、叶玲云、方晶、杨帆、刘蕾、吕立中、高丽琴、高月兰、胡丽莎、伍智凡、戈晓兰、钱云榴、杨蓓蓓。

联络人:段玉娣  13856339953

工作职责:日常情况下负责本单位核酸采样工作,应急情况下接受县卫健委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核酸采样工作。

(四)成立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组

 长:黄秀玲

副组长:许义椿

 员:董万玫、周冰、周健敏、周玲玲、史晓娟、汪悦悦、时秋霞、何国庆、李婷、朱春梅、蒋国栋、孙旌萍。

联络人:黄秀玲  13856337890

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期间,接受县卫健委统一调度,负责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

(五)成立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组

 长:汪永辉

副组长:于旭东

 员:刘志全、钟晨、钱洪亮、赵静、刘志辉、黄浩、杨璐璐、李艾君、朱小美、杨琳琳、汪玲凤、欧阳军才、李寒冰、毕健刚、刘欣、范琪、李枭、柳凯、段琼、吕文华、章海红、李康、周川江、王悦、谢振华、方坚实、宋梦琪、王国君、姚雪、吴芳芸、刘巧玲、戴庆、杨桂花、王珏、殷璟、徐慧、许宇凤、王克发、沈美红、俞杨、吴腊春、刘卫、蒋桂茹、陈琪,霍文倩、戴荷花。

联络人:汪永辉  13956585545

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期间,接受县疾控中心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1、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入口处等明显的位置设立预检分诊台,仔细询间发热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对于发热和患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并做好可溯源的登记记录;其他科室发现有上述发热病人并有疑似流行病学接触史的,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其他医疗机构在接诊患者时必须做好可溯源的登记记录。

2、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置发热门诊,仁德医院、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溪镇中心卫生院、庙首镇中心卫生院、云乐镇卫生院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标准参照宣城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所在医疗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应向社会公开。

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患者或28天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乡人员,发现上述人员必须立即联系定点医院,实行“两接两包”管理。

3、实行发热患者闭环管理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 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 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 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 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 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培训一支核酸采样和检测应急队伍(培训工作8月底前完成)。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建立核酸采样、检测技术人员统一调配制度,全县核酸检测标本在400人份以下时,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自行完成采样工作,检测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独立完成。全县核酸检测标本在400人份以上时,核酸采样组全体成员接受县卫健委统一安排和调配,核酸检测组全体成员在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上岗,轮流参与核酸检测工作。全县核酸检测标本在1000人份以上时,超出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日检测能力的标本由县卫健委统一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成立一支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院感防控队伍,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四)全力做好医疗救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新冠 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 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 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 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五)加强医疗资源储备

1. 确定定点收治医院和后备收治医院。确定旌德县人民医院为我县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旌德县中医院为我县新冠肺炎后备定点收治医院。定点收治医院和后备收治医院要对收治院区进行改造,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改造工作9月上旬全部完成。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区内。

2.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一是统筹调配医疗力 量。各有关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各医疗机构全员培训和定点(后备)收治医院应急演练要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

(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 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 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 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 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 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 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 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班,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定点(后备)收治医院要制定本院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成立医疗救治工作队伍,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利的,要开展责任倒查,坚决予以问责。

(三)把握时机节点。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救治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