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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008-0009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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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8-06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06 10:38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余江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旌凤路纳入县道乡道路管理”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农村公路工作的关注。旌凤路(旌阳至凤形山)目前已经是我县的一条主要乡道了,编号为Y001。

根据《公路法》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旌凤路属于乡道,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乡道的建设、养护责任主体是镇人民政府,县财政每年每公里给予800的补助,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镇农路办抓好旌凤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

谢谢您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答复单位:旌德县交运局

2020年7月27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