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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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008-0002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面向社会】关于征集旌德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008-0002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面向社会】关于征集旌德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面向社会】关于征集旌德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8-13 08:29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旌德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至8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8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林业局林权服务中心,联系人:朱冬梅,联系邮箱 56275628@qq.com



旌德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全面深入推进旌德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根据《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宣林长办〔2020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创建示范先行区,在完善金融支持林业、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等关键节点取得创新突破,探索总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

(二)总体目标

我县在省定完善集体林地“三变”联系点制度;探索建立盘活农村集体林地资源促进农民增收机制;探索农村集体林地股份制合作经营机制三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建设任务。到2020年底,全县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1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75.6万亩的40%以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达到500个,以林地股份制合作经营为主导的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基本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新增额度5600万元,其中“五绿兴林·劝耕贷”新增贷款5000万元,林权收储中心担保(助林贷)贷款600万元,以林权收储担保为基础的林业金融体系基本形成。打造绿色发展旌德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以股份制为主导的适度规模经营

1、完善集体林地“三变”改革联系点制度

1)巩固提炼省级“三变”改革联系点白地镇高甲村成果,在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基础上,在白地镇整镇推广。新增俞村镇凫阳村、蔡家桥镇高溪村、庙首镇庙首社区为“三变”改革联系点。(责任单位:农水局、林业局、白地镇政府、俞村镇政府、蔡家桥镇政府、庙首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11月底)

2)制定联系点项目、资金、技术等扶持政策,加强联系点管理。(责任单位:农水局、财政局、林业局、白地镇政府、俞村镇政府、蔡家桥镇政府、庙首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8月底)

2、探索建立盘活农村集体林地资源促进农民增收新机制

1)全面推进“三权”分置,保障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活化经营权,开展经营权证登记发放工作。对已发生的流转林权,符合条件的全面进行经营权证登记,对新发生的流转,采用国家林草局推荐的流转范本加强指导,全面完成经营权登记工作。改革联系点:旌阳镇、云乐镇许村(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各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

2)大力培育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为重点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展县级示范评定工作。到2020年底,全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累计数量不少于500个。改革联系点:蔡家桥镇(责任单位:市监局、林业局、各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

3、探索农村集体林地股份制合作经营机制

  1. 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全部股份量化到人,释放改革红利。改革联系点:版书镇龙川村、三溪镇古城村(责任单位:农水局、林业局、相关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

    2)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林农把分散的公益林地、商品林地经营权整合起来,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公司对外发包经营,优化生产要素组合配置,壮大集体经济,促进林农增收。改革联系点:俞村镇桥埠村(责任单位:农水局、林业局、相关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11月底。)

    (二)以林权收储为抓手促进金融支持林业发展

    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

    1)旌德县林权收储中心建设,一是搭建国有企业组织架构,做好人员配置工作。二是划转国有两场一司及站办林场,增加收储基本金、风险补偿金,开展生产经营,改变收储基本金和风险补偿金等靠要局面。(责任单位:编办、国资委、林业局;完成时间:20209月底。)

    2)建立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企业融资需求基础数据库。录入“五绿兴林·劝耕贷”数据管理系统。(责任单位:林业局、各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7月底。)

    3)会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最多跑一次”林农贷款流程,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面展开,探索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业务。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在原有四大银行的基础上,吸纳旌德农商行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业务。

    (责任单位:金融办、林业局、农商行;完成时间:20209月底。)

    4)加大林业金融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林业贷款贴息政策,规范优化贴息办理流程,有效降低林权融资成本,真正把中央财政3%贴息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财政局、林业局;完成时间:20208月底。)

    5)建立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示范片。选定旌阳镇华丰村、凫山村和蔡家桥镇华川村为示范片。实现“五绿兴林·劝耕贷”全面覆盖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责任单位:林业局、旌阳镇政府、蔡家桥镇政府;完成时间:202010月底。)

    三、实施步骤

    (一)谋篇布局,完成基础工作(20205-8月)。围绕省、市确定的改革创新任务,深入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摸底调查,结合《宣城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旌德县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至市林长办。

    (二)攻坚克难,取得初步成效(20208-12月)。根据本县《实施方案》将改革创新任务落实到相关县直单位及镇村具体联系点、联系人,将联系点作为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推出成功经验(20211-2月)。对示范区先行区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概括、系统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形成有数量的典型案例。

(四)深化实施,形成体制机制(20213-202212月)。将形成的成功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运用,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镇两级党委和政府是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县镇两级总林长和各村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镇村林长责任细化和落实。成立由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林长联系改革创新联系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示范先行区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县和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挖掘典型,总结经验,扩大宣传,引导金融机构和广大农户主动参与改革,为示范先行区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镇两级要高度重视,做好示范先行区建设专项经费落实工作,将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到位。县财政对省定示范先行区三个建设任务联系点安排奖励资金,并给予项目顷斜,技术扶持。县林业局对每年评定的林地股份制经营示范村补助2万元。

(四)强化工作调度。县镇林长办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适时开展调研督查,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调度,确保各项改革创新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五)强化考核奖惩。将示范先行区建设工作纳入林长制改革考核范围,加大赋分比重。对改革创新中形成的新机制、新成果获市、省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