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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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005-00100 组配分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孙村镇碧云村2020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调整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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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孙村镇碧云村2020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调整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05-06
孙村镇碧云村2020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调整计划
发布时间:2020-05-06 11:28 来源: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碧云村2020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已实施4个月,现因疫情等综合因素,经碧云村与双河村协商,2020年度村村联建光伏电站收益分红资金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至5万元,现对5万元收益分红资金调整如下。

一、收益分配计划  

根据两村2020年4月30日签订的《三溪镇双河村12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与碧云村联村共建分红补充协议》,碧云村2020年度光伏发电净收益分红资金为50000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小型公益事业和小微奖补等三个方面。

1.公益岗位扶贫

2020年碧云村发放公益岗位工资(含绩效)总计42800元,占总净收益分红资金85.6%。

其中:2020年1至4月,聘请建档立卡户胡爱国为村环卫监督员,月工资500元(月绩效10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方光虎为厚儒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20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吕秋红为厚儒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20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胡根宝为石井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20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何强胜为石井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20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汪智慧为石井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20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宋兴强为东川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200元(月绩效50元)。1至4月支出8400元。

2020年5至12月,聘请建档立卡户胡爱国为村环卫监督员,月工资550元(月绩效1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方光虎为厚儒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55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吕秋红为厚儒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55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胡根宝为石井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55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王芳为石井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55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汪智慧为石井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550元(月绩效50元);聘请建档立卡户宋兴强为东川片道路维护员,月工资550元(月绩效50元)。5至12月支出34400元。

2.小型公益事业扶贫

2020年碧云村村级公益事业使用光伏发电净收益分红资金6000元,占总净收益分红资金的12%,其中:

(1)村级亮化工程(路灯维护),维护员:汪金华,月工资100元,惠及我村31户建档立卡户;

(2)村组路灯电费支出,支出4800元。

3.小微奖补扶贫

2020年碧云村计划投入1200元用于小微奖补,补助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建档立卡户,其中使用光伏发电净收益分红资金1200元,占总净收益分红资金的2.4%,其中:

汪为宝、何和平、洪春海、方太发、汪里仁、赵永辉六户,每户奖补200元。

二、有关要求

1.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红资金不得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得用于购买村级办公用品、支付村级人员工资、代缴贫困户社保金等,不得安排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光伏扶贫收益分红资金。

2.应确保大部分收益分红资金用于建档立卡户直接增收,对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的部分收益,应用于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直接增收;对用于奖励补助扶贫的部分收益,应用于奖励先进、补助老弱病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其余部分收益,可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3.对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光伏扶贫受益条件的要及时纳入,通过虚拟到户,动态调整方法,确保光伏扶贫受益对象精准。

4.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建立相应台账,确保收支明晰,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5.对违反上级相关办法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本方案由碧云村村委会制定,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孙村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备案,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