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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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007-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孙村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孙政〔2020〕83号
生成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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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孙村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孙政〔2020〕83号
生成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7-02
关于印发《旌德县孙村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10:17 来源: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车改办〔2016〕1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车改〔2017〕1号)、《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宣车改〔2019〕2号)《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20〕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我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对规范事业单位职务待遇、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范围

机构范围为全镇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我镇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三)基本原则

1.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各参改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我镇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支出总额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经费保障由原渠道解决,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

2.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开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切实搞好与事业单位工资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方面的统筹与衔接,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

4.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按照本意见审核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备案。

三、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主要任务

参改事业单位在确保本单位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在规定区域内(与党政机关车改补贴保障区域范围一致)的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等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1.严格限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岗位和人员范围

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改革后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总数动态调整机制。

四、统筹推进我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一)落实责任、分级推进

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地、行业系统实际,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制定本区域、行业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应对本区域、本行业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要求,同时明确本区域、本行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具体办法。

(二)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高度重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相应的办法,积极稳妥处理好有关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实施、如期完成,新旧公务用车制度有机衔接。

五、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我镇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各部门要统一负责部署和组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改革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到位。我镇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车改工作的指导,纪检监察机构应全程参与车改工作。同时,各参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车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我镇进行审核,同时由镇政府汇总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须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并将本区域、行业系统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杜绝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镇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