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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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007-0003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4 发布日期: 2020-07-04
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007-0003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4
发布日期: 2020-07-04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04 10:15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给高考、中考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旌德县招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通知》(旌招委[2020]7号)《关于印发2020年旌德县高考、中考期间县招委会成员单位任务与职责的通知》《旌德县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高、中考期间工作任务分解》等要求,决定将202074日至2020716日定为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考点、住宿地及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施工作业。其中,74-76日、79-713日,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6时,考生住宿地及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禁止施工作业;77日至78日、714日至716日,高、中考期间,考点、住宿地及周边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作业,考点学校周边禁止摆摊设点、叫卖经营;

二、严禁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排风扇、冷却塔等设备设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三、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活动(广场舞、网络直播、露天演唱等)。歌舞、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不得排放噪音;

五、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考点、住宿地附近严禁使用电子爆竹产生噪声;

六、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禁止在住宅楼内使用电钻、电锯等产生噪声的工具进行装饰作业。家庭使用家用音箱、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

七、高、中考期间,严禁在城区特别是各校园附近张贴、发放招生或辅导小广告;

八、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九、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

投诉受理电话:123191785638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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