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减税降费> 政策及落实情况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004-00349 组配分类: 政策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减税降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10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004-00349
组配分类: 政策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减税降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10
【减税降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0 16:20 来源: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