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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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006-0008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6-22
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006-0008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6-22
关于开展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16:54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为深入开展疫苗流通环节隐患排查,防控化解疫苗流通环节安全风险,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使用质量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质量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与疫苗质量及设施设备管理有关的制度和文件。

2.配备与疫苗储存和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重点检查冷库是否配备了备用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或安装双路电路;冰箱的更新、补充是否选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

3.对疫苗的储存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除电子记录外,还应按规定要求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

4.采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是否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收货时应索取同批次疫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核实和记录全程储存和本次运输温度记录。

5.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向接种单位分发疫苗并提供与所分发疫苗相一致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全程温度记录及储存运输温度记录等。

6.疫苗储存、运输过程中出现温度异常的,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7.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问题疫苗(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定期逐级上报。需报废的疫苗在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监督下,按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保存5年以上。

8.加快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落实系统建设所需疫苗扫码出入库硬件设备。

   (二)疫苗接种单位  

1.是否有自行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行为。

2.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质量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3.配备与疫苗储存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重点检查断电应急措施能否满足疫苗储存温度要求;冰箱的更新、补充是否选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

4.收货时应索取同批次疫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核实和记录全程储存、运输温度记录。

5.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问题疫苗(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定期逐级上报。疫苗储存、运输过程中出现温度异常的,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6.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规定要求,接种单位不得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自提疫苗。确需自提的,应建立疫苗自提管理制度并如实记录自提疫苗的设备类型、起运和到达时间、本次自提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发货单和签收单等与自提疫苗相一致的资质证明材料等,并按规定留存备查。

7.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按规定向疾控机构报告。

8.加快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落实系统建设所需疫苗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等硬件设备。

三、监督检查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疾控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分发及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疫苗质量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事关国家荣誉,事关公众健康,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专项检查与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加强对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排查疫苗流通安全风险,加强风险研判,为后续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提供保障。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结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疫苗管理法》的宣传,提高执行《疫苗管理法》的自觉性,落实疫苗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抓好工作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疫苗流通监管工作程序》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疫苗储存、配送及使用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