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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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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04 08:24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10号)和《中共旌德县委、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旌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协调督查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要求,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协助县政府领导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二)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对上级文件、批示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

(五)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和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

(六)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八)负责县人大、政协交县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外事工作的各项决定和部署。

(十一)落实上级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统筹推动“四送一报”双千工程、全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文秘股(县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纸质、电子文件的收发、登记、呈批、交办以及档案、保密、印章管理,指导下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其它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理县直部门、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全县政务类值班信息传达、报告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值班处置工作。

(二)秘书一股

负责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务活动安排,以及新闻稿的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综合性文稿及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承担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党组日常联系工作;承办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事项;承担重要政务服务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秘书二股(营商环境监督股)

对口联系县政府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并负责办理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所分管部门的文电、文稿、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例会、县政府工作例会及县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安排、议题收集、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等;承担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四送一报”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全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完成其他临时性交办任务。

(四)综合股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日常工作和县政府办公室会议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保障、财务和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平台用车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府办公场所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组织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信息股

负责对县政府中心任务、重点工作部署、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分析国内国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县的影响,收集、整理和开发信息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和向上一级政府提供信息资料;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主持的会议、调研等活动影像资料收集和新闻稿的起草工作。

(六)县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办室)

负责全县政务、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县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督查工作;负责县人大和县政协的议案、建议、提案等需要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负责指导各镇、县直各单位目标管理实施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目标管理考评和审核各镇、县直各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目标管理考评表彰工作。

(七)外事股

指导和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协助组织、管理本县有关对外友好交流和经济社会发展交往活动;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的综合管理,协助做好全县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审理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因公出访计划的工作和对外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及友好城市的联络工作。

(八)政务公开股

负责发布重点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负责县政府网站、“两微一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服务热线、县长信箱反映问题的交办工作;负责全县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络和队伍建设。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含县政府领导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不含兼职)。

机关党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办公电话:0563-80215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旌德县政务新区1号楼

邮政编码:2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