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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周成辉关于旌德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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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周成辉关于旌德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3-27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周成辉关于旌德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27 16:20 来源: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新时代习近平强军思想和双拥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要求,根据《宣城市新时代现役军人家庭“五必访”制度》(宣拥字〔2019〕3号)文件精神,并参照周边县市做法,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规范军人立功受奖、喜报送达工作,制定奖励具体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和具体化,激发广大青年应征入伍的政治热情,增强旌德籍官兵爱军习武的光荣感、自豪感、使命感,对提高人民群众和应征青年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意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原来我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后,立功喜报由各镇人武部送达军人家庭,奖励慰问标准由各镇自行确定。由于各镇经济条件不同,造成同等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慰问标准不一样,难免会造成不利影响。我县参考了宣城市和周边县市做法,统一标准和资金来源渠道。

四、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受奖人员及其家庭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为国建功的崇高精神,主动帮助解决其家庭生产生活困难。

五、主要内容

(一)奖励对象:立功受奖的旌德籍的现役军人。

(二)奖励标准:
       1.荣获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者奖励30000元人民币;
       2.荣获战区或各军兵种授予荣誉称号者奖励20000元人民币;
       3.荣立一等功者,奖励10000元人民币;
       4.荣立二等功者,奖励5000元人民币;
       5.荣立三等功者,奖励2000元人民币;
       6.评为优秀士兵(士官)、优秀干部,奖励600元人民币;
       7.一人同时荣获多种奖励的,按最高一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战时授予的功绩,按照平时标准的上一等级予以奖励。
     (三)奖励经费:设立旌德县现役军人褒扬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年终,根据县双拥办和各镇实际奖励情况拨付。

六、创新举措

对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的现役军人,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进行宣传报道,必要时组织到部队慰问采访;对荣立三等功、评为优秀士兵(士官)及干部的现役军人,户籍所在镇、村要张贴立功受奖喜报并通告宣扬;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立功受奖军人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荣誉、尊重军人的浓厚双拥氛围。

七、保障措施

设立旌德县现役军人褒扬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获得三等功以上的,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门走访慰问,优秀士兵(士官)及干部由各镇党委、政府组织上门走访慰问。每年年终,根据县双拥办和各镇实际走访慰问情况拨付。